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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远能源: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5-18 18:36:33 发布机构:旷远能源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870321 证券简称:旷远能源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旷远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海丰中街998号 10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子林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旷远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9人,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327,188,7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2.69%。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详见《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27,188,73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详见《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27,188,73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2018年4月2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2017 年年度报告》(公告 编号:2018-013)、《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1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27,188,73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详见《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27,188,73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议案内容 详见《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27,188,73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详见《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27,188,73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2017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2018年4月2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补充确认2017年日常 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5,087,33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股东王子林、王碧珠、王碧华、王光忠、李晓敏、福建�Z旭宏发有限公司、福建旷远(集团)有限公司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补充预计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2018年4月2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补充预计2018年度日 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5,087,33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股东王子林、王碧珠、王碧华、王光忠、李晓敏、福建�Z旭宏发有限公司、福建旷远(集团)有限公司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薪酬激励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2018年度薪酬激励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3,970,33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股东王子林、王碧珠、王碧华、王光忠、李晓敏、福建�Z旭宏发有限公司、福建旷远(集团)有限公司、姜升科、曾智伟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8 年度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27,188,73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涂�鹏律师、乔辰安律师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旷远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旷远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旷远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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