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联兴: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5-18 18:36:34
发布机构:美联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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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71919 证券简称:美联兴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深圳美联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国顺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是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说明的。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24,448,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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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2017年度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4,44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故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监事会2017年度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4,44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故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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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
情况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4,44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故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美联兴 2017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8-015)和《美联兴 2017 年年度报告
摘要》(公告编号:2018-00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4,44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故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经营计划与财务预算方案》议案
1.议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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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18年度经营计划
与财务预算情况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4,44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故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结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未来规划,建议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4,44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故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追认2017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子公司深圳永昌和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执行董事黄泉福借款
355,000.00 元给深圳永昌和科技有限公司用于流动资金周转,该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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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未约定具体的还款期限,未约定利息和资金占用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4,44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出席股东均与该议案无关联,故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8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整体的战略规划,子公司深圳永昌和科技有限公司预计向关联方黄泉福借款400,000.00元用于临时周转使用。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4,44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出席股东均与该议案无关联,故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收购资产》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整体的战略规划,经与深圳市翔美丽科技有限公司友好5/8
协商,公司拟以1元的价格购买深圳市翔美丽科技有限公司60%的股
权,购买后对该子公司的控股比例由0%变更为60%,因深圳市翔美丽
科技有限公司注册时的注册资本为认缴制,故公司购买的股权属深圳市翔美丽科技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尚未实缴部分。支付方式为货币资金,本次收购资产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4,44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故无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整体的战略规划,公司拟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尚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公司拟出资人民币80万元,持股比例80%,戴恒增拟出资10万元,持股比例10%,周艳芳拟出资10 万元,持股比例10%。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4,44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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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故无需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4,44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故无需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4,44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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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故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法全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胡乐清、金梦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股东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法全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美联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深圳美联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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