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宇龙: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5-18 18:36:37
发布机构:理工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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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4879 证券简称:理工宇龙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南京理工宇龙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戴生伢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16,293,53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2.57%。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南京理工宇龙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
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做《南京理工宇龙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
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293,53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南京理工宇龙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报
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2017年年度报告》《2017年
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08及2018-00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293,53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7年度财务预算
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8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293,53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南京理工宇龙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
财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南京理工宇龙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293,53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南京理工宇龙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继续聘任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由其负责公司财务审计等相关工作,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工作工作量确定其酬。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293,53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 年度母
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719,860.2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81,406.57
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可分配利润为-2,201,266.80元,
2017年度利润不进行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293,53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信息披露
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预计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238,30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南京宇龙电子器材有限公司、南京龙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刘和义已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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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审议通过《关于追认2017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内容详见于2018年4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信息披露
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追认2017年度偶发性关联交
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114,13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刘和义已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南京理工宇龙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监
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作《南京理工宇龙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
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293,53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王煜卓、蔡丹
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表决结果和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监督管理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决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南京理工宇龙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德恒(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理工宇龙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南京理工宇龙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