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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承医疗:关于签署股份收购意向协议的进展公告  

2019-01-29 18:31:45 发布机构:万承志堂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833263 证券简称:大承医疗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大承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份收购意向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大承医疗控股股东浙江鑫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禾集团”)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杨罕闻先生与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迪科技”)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本次麦迪科技对大承医疗20%股权收购事项。 本次交易终止不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交易背景情况 大承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承医疗”或“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鑫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禾集团”)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杨罕闻先生于2018年7月29日与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迪科技”)签订了《股份收购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意向协议》”),麦迪科技拟收购大承医疗控股股东鑫禾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之一杨罕闻先生指定的第三方持有的大承医疗20%的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披露的《大承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签署< 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 2018年9月29日、2018年11月29日,鑫禾集团及杨罕闻先生与麦迪科技共同签署了《关于大承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收购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一)》”)、《关于大承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收购意向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对本次收购股权事宜的相关有效期进行延期。 期间,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于2018年8月7日发布《大承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39),于2018年8月17日发布《大承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40),于2018年8月27日发布《大承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46),于2018年9月6日发布《大承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47),于2018年9月17日发布《大承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49),于2018年9月26日发布《大承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0),于2018年10月8日发布《大承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于2018年10月8日发布《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2),于2018年10月17日发布《大承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053),于2018年10月26日发布《大承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延期恢复转让公告》(公告编号2018-054),于2018年11月2日发布《大承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5),于2018年11月9日发布《大承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6),于2018年11月16日发布《大承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7),于2018年11月23日发布《大承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8),于2018年11月29日发布《大承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恢复转让公告》(公告编号2018-059)。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期间所做工作 本次股份收购事项自启动以后,麦迪科技聘请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开展了尽职调查、审计等工作,鑫禾集团与麦迪科技就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问题、协议条款与交易对手方不断的进行论证、沟通和磋商,但各方未能就正式协议相关条款达成一致。本着双方自愿原则,经各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次股份收购。交易各方于2019年1月28日,签署了《关于大承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收购意向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 三、《终止协议》主要内容 协议各方包括: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鑫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杨罕闻; 1、各方确认,自本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意向协议》、《补 充协议(一)》及《补充协议(二)》全部终止,各方均无需继续履行。 2、各方同意,自本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鑫禾集团向麦迪科技返还麦迪科技支付的全部意向金,合计人民币:1,500.00万元。除此以外,各方就本次收购已产生的各项费用由各方自行承担。若鑫禾集团未能按时足额返还上述意向金,每延迟一日,鑫禾集团应向麦迪科技支付应返还而未返还意向金金额的万分之一作为利息。 3、各方同意,自本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除鑫禾集团应根据第2条规定向麦迪科技返还全部意向金外,《意向协议》、《补充协议(一)》及《补充协议(二)》约定的各方其他权利义务均终止且各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4、因本终止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各方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被告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终止协议自各方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终止协议一式叁份,麦迪科技执壹份,其余各方各执壹份。每份文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麦迪科技终止收购大承医疗20%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大承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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