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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马:关于收到(2019)京仲裁字第0241号《裁决书》的公告  

2019-03-05 18:31:44 发布机构:天马股份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ST天马 公告编号:2019-022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2019)京仲裁字第0241号《裁决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天马股份”)于近日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送达的(2019)京仲裁字第0241号《裁决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有关本案的背景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7年7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博易智软(北京)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拟以现金33,803.97万元收购博易智软(北京)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易智软”)56.3401%的股权。2017年8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收购博易智软(北京)技术股份有限公司43.1154%股权的议案》,拟以现金25,524.91万元收购博易智软43.1154%的股权。2017年10月,公司以人民币3,050,079元收购徐晓东持有的博易智软0.5447%股份,公司与博易智软各股东分别签订了《关于博易智软(北京)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之协议书》(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博易智软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收购上海微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博易智软(北京)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8)及《关于继续收购博易智软(北京)技术股份有限公司43.1154%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06)。 2018年5月31日,博易智软股东云合九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就与公司于2017年8月9日签订的《关于博易智软(北京)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所引起的争议向北京仲裁委员会递交了仲裁申请,北京仲裁委员会已于2018年6月11日对该案件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收购博易智软(北京)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02)、 (公告编号:2018-111)、 (公告编号:2018-136)。 二、《裁决书》的主要内容 申请人:云合九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庭经合议,裁决如下: 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股权转让款1,738,616元; 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自2017年11月22日起至实际付清款项之日止,以1,738,616元为基数,按照0.03%/日标准计算的违约金;该违约金暂计算至2018年5月31日为98,579.52元; 3、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严重违约的违约金173,861.6元; 4、本案仲裁费42,844.43元,由申请人承担6,426.66元,由被申请人承担36,417.77元。 上述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的款项,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完毕。逾期支付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根据公司本次收到的裁决书,经初步测算,预计将对公司2018年度损益造成影响约为21万元。对公司2019年度损益造成影响约为24万元。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是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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