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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恒股份:关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019-03-13 21:37:11 发布机构:永恒股份 我要纠错
公告编号:2019-010 证券代码:832932 证券简称:永恒股份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辽宁永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通知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辽宁永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公司定于2019年3月29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3月25日。 (二)新增临时议案情况 2019年3月1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刘权烈提交的临时议案,现将增加的议案情况通知如下: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购买固定资产主体的议案》 议案内容:拟将公司于2017年9月27日购买的价值1300万元人民币的固定资产的购买主体由母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辽宁中业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28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公告编号:2019-010 信息披露平台的《收购资产公告》(公告编号:2017-021)和2018年5月7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的《关于固定资产使用主体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 (三)董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止2019年3月11日,公司股东刘权烈持有公司股份总数大于3%。董事会认为刘权烈具备提交临时议案的资格,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及具体决议事项,程序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其他事项不变。 (四)调整后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1.《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8.《关于 的议案》 9.《关于追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告编号:2019-010 10.《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关于追认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银行贷款的议案》 12.《关于变更购买固定资产主体的议案》 二、备查文件目录 (一)刘权烈提交的《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提议函》 (二)经董事签字确认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董事会审核意见》 辽宁永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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