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禾传媒: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5-15 08:55:50
发布机构:佳禾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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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佳禾广告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义民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0,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8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2018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14)、《2018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13)。
同意股数2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更好地履行公司董事会的工作职责,推动2019年公司各方面的工作,董事会制作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报告在2018年度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发展战略、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主要工作等几个方面进行全面的总结。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更好地履行公司监事会的工作职责,推动2019年公司各方面的工作,监事会制定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报告在2018年度公司的依法运作、公司治理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总结。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会根据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客观公允地编制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并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出具了大信审字[2019]第1-0241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2018年的经营情况,结合公司总体发展规划,董事会制定了《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确定了2019年财务预算指标,并对公司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进行说明。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公司利润分配》议案
经审计,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849,976.41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5,848,700.26元。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与廊坊佳禾阳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关于确认与廊坊佳禾阳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天津市钰皋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李义民、郭军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
机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18年度审计时能够勤勉尽责的完成审计任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崔爽律师、孙跃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佳禾广告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佳禾广告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佳禾广告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