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沃科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5-15 08:57:30
发布机构:天沃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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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通知及召开时间: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9年4月26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5月14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3日15:00至2019年5月14日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1715号浦发广场E座4楼会议室。
3.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司文培先生主持。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程序和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6.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6人,代表股份265,601,01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0823%,占公司扣除回购股份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874,085,277股的30.3862%。
①公司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263,875,71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8869%,占公司扣除回购股份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874,085,277股的30.1888%。
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725,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954%,占公司扣除回购股份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874,085,277股的0.1974%。
③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3人(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0人,参加网络投票的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725,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954%,占公司扣除回购股份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874,085,277股的0.1974%。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徐艺嘉律师、张强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见证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1、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该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
1.1选举司文培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63,909,7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1,69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9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1,69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9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3%。
司文培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郑长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63,909,7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1,69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9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1,69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9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3%。
郑长波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选举易晓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63,909,7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1,69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9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1,69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9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3%。
易晓荣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选举储西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63,909,7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1,69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9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1,69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9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3%。
储西让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选举王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63,909,7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1,69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9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1,69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9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3%。
王煜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选举孙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63,909,7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1,691,3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9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1,69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9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3%。
孙磊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该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
2.1选举黄雄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63,909,7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1,69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9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1,69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9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3%。
黄雄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选举唐海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63,909,7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1,69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9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1,69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9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3%。
唐海燕女士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选举石桂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63,909,7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1,691,3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9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1,69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9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3%。
石桂峰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该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
3.1选举张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263,909,7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1,69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9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1,69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9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3%。
张艳女士当选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3.2选举宋国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263,909,7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1,69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9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1,69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9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3%。
宋国宁先生当选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4、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3,929,4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706%;反对1,67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294%;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1%;反对1,67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可查阅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徐艺嘉律师、张强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