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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流动性周度观察:同业监管如期加码‚促进银行回归本源

2018-01-10 00:00:00 发布机构:申万宏源 我要纠错

过去一周流动性变化: 资金价格下行;公开市场操作净回笼;国债收益率涨跌不一;票据收益率下行;两融余额上升;人民币升值。

1 月 5 日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贯彻“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精神,旨在通过降低集中度来防范风险, 因为一旦爆发风险事件,强相关的信贷主体会更易引发风险的扩散和传播。《办法》延续强监管下的规范细化和穿透原则。《办法》细化一般风险、特定风险等不同风险暴露的计算方法。在计算基础资产风险暴露时,《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应使用穿透方法,将资产管理产品或资产证券化产品基础资产的最终债务人作为交易对手。

商业银行业务全面纳入风险暴露计算。《办法》细化风险暴露,具体分为一般、特定、交易账簿、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等。其中一般风险暴露涉及业务包括贷款、投资债券、存放同业、拆放同业、买入返售资产等表内授信。特定风险暴露涉及业务包括投资资产管理产品或资产证券化产品。《办法》对不同风险的计算方法分别予以明确。

促进银行回归本源。《办法》 对银行支持实体的信贷业务影响不大,甚至略有放松。《办法》指出,对于非同业单一客户和关联客户,国内绝大多数银行已经达到监管标准,因此《办法》实施不会抑制银行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投放。特别地,针对关联客户, 新监管要求较现行要求更加宽松,旨在鼓励银行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

对银行同业业务影响可控。与非同业客户不同,部分银行需要调整与同业客户的业务来满足《办法》的监管标准。《办法》按照巴塞尔委员会监管要求,规定其风险暴露不得超过一级资本 25%。然而《办法》对同业客户风险暴露设置了三年过渡期。我们认为,这体现央行两方面意图,一方面,央行无意造成银行短期过大调整压力,另一方面,监管与规范是一个持久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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