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对象 |
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珠海普罗中欧新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data:有限合伙},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津诚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data:有限合伙},中日节能环保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金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杭州长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data:有限合伙},天津天伏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data:有限合伙},天津青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data:有限合伙},菁英科创{data:天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data:有限合伙},杭州青域践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data:有限合伙} |
发行定价方式 |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本次发行价格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市场参考价,本次发行价格确定为3.57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