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对象 |
拉萨爱力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UBS AG,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赵建平,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张俊杰,程鹏,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养老红运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养老策略9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产品 |
发行定价方式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data: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拉萨爱力克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上述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拉萨爱力克同意按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参与认购。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