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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47:ST成城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2017-02-09 18:38:01 发布机构:*ST成城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600247 证券简称: ST成城 公告编号:2017-008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起诉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33100万元本金及罚息 公司2017年财务报告或将增加计提33100万元以上的预计负债 近日,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城股份”、“公司”或“本公司”)收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湖北省高院”)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以下简称“交行湖北省分行”)诉武汉晋昌源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晋昌源”)及本公司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开庭传票等材料。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事项 (一)基本情况 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 被告一:武汉晋昌源经贸有限公司 被告二: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20日至2014年3月20日期间,被告一武汉晋昌源与原告交 行湖北省分行签署了两份《流动资金最高额借款合同》,原告给予被告一总共最高额5.31亿元的授信额度。被告二对前述借款合同项下授信额度敞口部分(最高额不超过5亿元)提供担保。在此期间,被告一分多次申请使用上述合同项下的额度,实际共贷款3.31亿元(贷款期限为一年)。贷款到期后,被告一未按约定还本付息。因此,原告将两位被告起诉至湖北省高院,湖北省高院受理了该诉讼,并拟于2017年2月17日开庭审理。 (二)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33100万元及罚息; 2、判令被告二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公告的诉讼若公司败诉,公司将承担3.31亿元本金及其罚息的连带清 偿责任,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公司2017年财务报告将计提相应的预计负债。公司 将积极进行应诉并积极敦促武汉晋昌源尽快还款与原告达成和解。若公司因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造成公司损失,公司将向武汉晋昌源进行追偿。同时,公司也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上述案件法院传票 2.上述案件民事起诉状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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