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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已获得不少于90%的龙翔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有效接纳的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间接控股子公司宏川智慧物流(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川香港”),在先决条件获得满足的情况下,由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代表其向龙翔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全体股东发起自愿性全面要约,以现金方式收购标的公司全部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具体可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披露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间接控股子公司宏川智慧物流(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川香港”),在先决条件获得满足的情况下,由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代表其向龙翔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全体股东发起自愿性全面要约,以现金方式收购标的公司全部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具体可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披露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2022年3月9日,宏川香港及标的公司向标的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关于本次自愿性全面要约的综合文件。截至2022年3月17日下午四点,包括标的公司原股东吴惠民、力润有限公司、港顺投资有限公司、吴丹青、陈言安、庄日青及黄健华(合计持股1,060,842,000股,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86.91%)已依据其出具的不可撤销承诺无条件接纳本次要约在内,宏川香港已收到总计1,108,533,999股的有效接纳,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90.82%,即本次交易在要约截止日期之前已获得不少于90%要约股份的有效接纳,要约综合文件所载要约的条件已全部获得满足,要约成为全面无条件。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规定及适用的美国收购要约规定,本次交易要约将继续开放接纳,直至2022年4月6日下午四点。

本次交易在要约截止日期之前已获得不少于90%要约股份的有效接纳,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规定,宏川香港将通过行使其强制性收购在全面要约下未曾收购的要约股份的权利,将标的公司私有化。如宏川香港决定行使该等权利及完成强制性收购,标的公司将成为宏川香港的直接全资子公司,以及将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规定申请撤回股份在香港联交所的上市地位。

公司将依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8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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