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22日、2021年4月1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22日、2021年4月1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收到立信中联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的基本情况
立信中联作为公司聘任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原指派李春华女士、王涵女士作为签字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王涵女士工作变动,立信中联安排魏新宇先生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业务签字会计师,继续完成相关工作。变更后的财务报告审计项目签字会计师为李春华女士、魏新宇先生。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魏新宇,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先后参与新时达(002527)、美畅股份(300861)等年审项目,2021年起开始在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现任项目经理职务。
魏新宇先生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或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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