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核定为186,500万元人民币,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核定为18,000万元人民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温州和晟文旅投资有限公司
●担保人名称:
温州银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8,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追加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核定为186,500万元人民币,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核定为18,000万元人民币。上述担保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质押、抵押)担保,并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签署有效;其中,子公司温州银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银联公司”)为子公司温州和晟文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和晟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3,000万元人民币。详情请见2021年4月13日、2021年5月13日分别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临2021-006)、《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21-017)。
2022年3月30日,本公司持股51%的子公司温州银联公司与浙江苍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1份相关的《抵押合同》。温州银联公司以其持有的不动产(商服用地/商业用房)为其全资子公司温州和晟公司向浙江苍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提供一般抵押担保,担保金额合计5,000万元人民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单位名称:温州和晟文旅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点: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马站镇渔寮湾社区2-20号半山半岛二期1#楼2楼A区;法定代表人:龚海;经营范围:旅游、酒店、文化、体育、农业项目投资、开发、经营,旅游观光服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会务服务,娱乐服务,游泳场经营,卷烟、雪茄烟零售,工艺礼品、日用百货销售,食品经营(以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定为准),物业管理,农业休闲观光服务,果蔬、苗木种植、销售、养护,禽畜养殖、销售,渔业捕捞,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系公司持股51%的子公司温州银联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温州和晟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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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和晟公司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抵押担保。
担保类型:固定资产装修贷款。
抵押资产的基本情况:为温州银联公司自建持有的不动产(商服用地/商业用房),于2015年1月竣工并投入使用,坐落于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银联大厦101室、102室、103室、104室,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为1,361.54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合计为10,151.00平方米,在本次抵押之前未存在抵押及其他任何受限使用的情况;该不动产已计提折旧、摊销7年零2个月,其中房屋建筑面积10,151.00平方米已对外出租。抵押资产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账面价值情况如下表:
抵押资产最近一年的账面价值情况(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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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资产最近一期的账面价值情况(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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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期间、额度与方式:抵押人自愿以有完全处分权的上述财产作为抵押财产,为债权人向债务人温州和晟公司自2022年3月30日至2025年7月6日融资期间内合计为折合人民币伍仟万元整的所有融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贴现、承兑、担保、贷款承诺、信用证、进口押汇、出口押汇和保函等。
抵押担保范围: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所产生的债权人的所有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复利、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融资过程中发生的垫付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应付费用、保管抵押财产的费用和实现债权及担保权利的费用等。实现债权及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催讨差旅费和其他合理费用。
如因为主合同所涉及的基础合同和基础交易存在虚假或欺诈等情况而导致抵押权人受到损失或因债务人操作不当,而给抵押权人造成的损失,属于本合同抵押担保的范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3,000万元,上述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41%。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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