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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20号核准,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6月11日公开发行了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80,000万元。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2-031号

债券代码:128111         债券简称:中矿转债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中矿转债”转股期为2020年12月17日至2026年6月10日。

2. 转股情况: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中矿转债”共有7,711,800元已转换成公司A股普通股,减少债券数量77,118张,转股数量为498,970股。

3.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2年3月31日,尚未转股的“中矿转债”金额为人民币137,008,500元,占“中矿转债”发行总量的17.13%。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1、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920号核准,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6月11日公开发行了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80,000万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 593号”文同意,公司8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7月7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中矿转债”,债券代码“128111”。

2、可转债转股起始日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中矿转债”自2020年12月17日起可转换为公司普通股股票。

3、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中矿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15.53元/股。

2020年12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中矿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85)。因公司向90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253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中矿转债”转股价格自2020年12月10日起由15.53元/股调整为15.48 元/股。

2021年1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中矿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因公司向3名激励对象授予62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中矿转债”转股价格自2021年1月22日起由15.48元/股调整为15.47 元/股。

2021年6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因实施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中矿转债”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23日起由15.47元/股调整为15.42元/股。

2022年1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因可行权之日2021年12月6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累计行权1,930,500股。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中矿转债”转股价格自2022年1月6日起由15.42元/股调整为15.45元/股。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中矿转债”共有7,711,800元已转换成公司A股普通股,减少债券数量77,118张,转股数量为498,970股。

截至2022年3月31日,尚未转股的“中矿转债”金额为人民币137,008,500元,尚未转股的可转债数量为1,370,085张,占“中矿转债”发行总量的17.13%。

三、股本变动情况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中矿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0年6月9日披露的《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或拨打投资者专线 010-58815527进行咨询。

五、备查文件

1. 截至2022年3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

2. 截至2022年3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中矿转债”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2-032号

债券代码:128111        债券简称:中矿转债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向公司保证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公司董事/部分实际控制人欧学钢、魏云峰、汪芳淼,公司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孙梅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肖晓霞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学书(以下简称“本次拟减持股份人员”)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减持股份人员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548,67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9237%,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43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538%。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持有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具体情况如下:

注:1、IPO前已发行股份包括该股份公开发行后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2、本公告中任何表格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3、本公告中持股比例、减持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以公司截至2022年3月31日收盘的总股本325,674,542股计算。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比例如下:

注: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2、股份来源:IPO前已发行股份及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股权激励计划取得的股份、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3、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期间:集中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6、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本次拟减持股份人员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实际控制人欧学钢、魏云峰、汪芳淼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承诺如下:

1、实际控制人在公司IPO时就其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作出如下承诺:

(1)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上述承诺期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2) 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3)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中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色矿业”)的股权,也不由中色矿业回购本人持有的中色矿业股权。

2、实际控制人在2018年7月证监会核准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承诺:

(1)欧学钢承诺在本次交易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中的216,000股股份自本次交易完成后60个月内不减持。

(2)魏云峰承诺在本次交易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中的216,000股股份自本次交易完成后60个月内不减持。

(3)汪芳淼承诺在本次交易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中的324,000股股份自本次交易完成后60个月内不减持。

(4)基于上述锁定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实际控制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公司IPO时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上述实际控制人本次拟减持股份不涉及其在2018年7月证监会核准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承诺的自本次重组完成后60个月内不减持的股份数量。

(二)孙梅春先生在2018年7月证监会核准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承诺:

1、本人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中矿资源新增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3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基于本次交易而享有的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3、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对本人通过本次交易所获得股份的限售期另有要求,本人承诺同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日,孙梅春先生严格遵守了其在2018年7月证监会核准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肖晓霞在公司IPO时就其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作出如下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上述承诺期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截至本公告日,肖晓霞女士严格遵守了其在公司IPO时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张学书在本公司IPO时就其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作出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上述承诺期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而终止。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截至本公告日,张学书先生严格遵守了其在公司IPO时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拟减持股份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进展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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