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6日,公司股东遂宁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遂宁兴业”)、李普先生共同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选举何玫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的临时提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审查后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2022年4月6日,公司股东遂宁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遂宁兴业”)、李普先生共同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选举何玫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的临时提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审查后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在本次股东大会经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修改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情况,公司已于2022年3月22日、2022年4月7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进行了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1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3、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创维大厦A座13楼新闻中心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赖伟德先生
7、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697,064,9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5.557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662,073,2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2.266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34,991,6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290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50,991,8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795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6,000,1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04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34,991,6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2909%。
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部分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出席或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4、公司聘请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张伟敏律师、叶长城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所审议的议案全部进行了表决。按照规定进行监票、计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6,898,4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1%;反对10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弃权6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825,3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735%;反对10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971%;弃权6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294%。
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6,898,4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1%;反对10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弃权6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825,3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735%;反对10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971%;弃权6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294%。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6,898,4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1%;反对10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弃权6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825,3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735%;反对10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971%;弃权6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294%。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6,898,4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1%;反对10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弃权6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825,3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735%;反对10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971%;弃权6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294%。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6,964,4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反对10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891,3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029%;反对10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9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6,898,4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1%;反对10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弃权6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825,3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735%;反对10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971%;弃权6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294%。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1)与创维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赖伟德、刘棠枝、施驰、张知为关联股东,上述股东对该子议案回避表决,且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上述股东出席会议代表股份645,773,131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191,31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41%;反对10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891,3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029%;反对10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9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与深圳小湃科技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鉴于公司股东施驰、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为关联股东,上述股东对该子议案回避表决,且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上述股东出席会议代表股份641,183,783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780,6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02%;反对10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891,3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029%;反对10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9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3)向创维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采购的关联交易预计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赖伟德、刘棠枝、施驰、张知为关联股东,上述股东对该子议案回避表决,且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上述股东出席会议代表股份645,773,131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191,31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41%;反对10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891,3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029%;反对10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9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关联租赁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1)与创维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发生的关联租赁交易预计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赖伟德、刘棠枝、施驰、张知为关联股东,上述股东对该子议案回避表决,且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上述股东出席会议代表股份645,773,131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191,31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41%;反对10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891,3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029%;反对10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9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与深圳小湃科技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发生的关联租赁交易预计
鉴于公司股东施驰、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为关联股东,上述股东对该子议案回避表决,且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上述股东出席会议代表股份641,183,783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780,6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02%;反对10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891,3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029%;反对10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9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与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预计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赖伟德、刘棠枝、施驰、张知为关联股东,上述股东对该子议案回避表决,且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上述股东出席会议代表股份645,773,131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877,5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930%;反对2,414,2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77,5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5.2653%;反对2,414,2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73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委托代建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赖伟德、刘棠枝、施驰、张知为关联股东,上述股东对该子议案回避表决,且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上述股东出席会议代表股份645,773,131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191,31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41%;反对10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891,3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029%;反对10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9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及期限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6,964,4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反对10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891,3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029%;反对10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9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6,964,4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反对10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891,3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029%;反对10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9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6,891,5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1%;反对10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4%;弃权6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818,4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599%;反对10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106%;弃权6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294%。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何玫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6,957,5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6%;反对10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884,4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894%;反对10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1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伟敏、叶长城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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