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股东上银瑞金资本-上海银行-吴国继(以下简称“上银瑞金-吴国继”)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本公司股份5,200,000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
上银瑞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股东上银瑞金资本-上海银行-吴国继(以下简称“上银瑞金-吴国继”)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本公司股份5,200,000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
近日,公司收到上银瑞金-吴国继管理人上银瑞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上述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有关股份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
上述股份来源为认购公司2016年5月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以上比例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与实际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经披露的承诺、减持股份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海源复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上银瑞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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