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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2022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251.53亿元人民币,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如果下属公司在申请银行授信中引入第三方机构为其提供担保,则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可为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245.13亿元人民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23.04亿元人民币,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22.09亿元人民币。

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许的范围内适度调整各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2022年5月7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1、2022年3月1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如东协鑫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以下简称“中行园区分行”)分别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与《最高额质押合同》,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东台苏中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台热电”)与中行园区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海门鑫源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与中行园区分行签署了《最高额质押合同》,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桐乡濮院协鑫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与中行园区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共同约定为协鑫智慧能源(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智慧能源”)向中行园区分行申请的45,6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所保证的主债权为自2022年4月25日至 2023年4月24日期间协鑫智慧能源在45,6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内与中行园区分行办理约定的各类银行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与《最高额质押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合计43,600万元人民币。

2、2022年5月16日,东台热电向江苏东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台农商行”)申请2,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该债务由东台市信用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台市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及协鑫智慧能源与东台市担保签署了《反担保合同》,就东台市担保在2022年5月16日至 2023年5月9日期间为东台热电提供保证担保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反担保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

3、2022年5月23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丰县鑫源生物质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县鑫源”)与徐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农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丰县鑫源为丰县鑫成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县鑫成”)向徐州农商行申请的1,360万元人民币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2年5月23日至 2023年5月11日期间丰县鑫成在1,36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内与徐州农商行办理约定的各类银行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1,360万元人民币。

4、2022年5月27日,协鑫智慧能源与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金租”)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泗洪协鑫智慧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泗洪风电”)与光大金租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协鑫智慧能源为泗洪风电向光大金租申请的本金为5,000万元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2年5月30日至2032年8月30日期间光大金租基于融资租赁主合同对泗洪风电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

5、2022年6月14日,公司与华润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租赁”)签署了《保证合同》,协鑫智慧能源与华润租赁签署了《股权质押合同》,约定公司与协鑫智慧能源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徐州协鑫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协鑫”)向华润租赁申请的本金为25,000万元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与股权质押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2年6月15日至2030年6月15日期间华润租赁基于融资租赁主合同对徐州协鑫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股权质押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20,000万元人民币。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3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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