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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科陆电子,证券代码:002121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2年7月18日、2022年7月19日、2022年7月20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通过邮件、即时通讯工具、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2097),该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数据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不存在应修正情况。

3、2022年7月19日,公司与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宜春市科陆储能技术有限公司分别与瑞浦兰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兰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海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公司与美洲某客户签署了《Letter of Intent re Purchase and Sale of Energy Storage Equipment(储能设备采购和销售意向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7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合作框架协议》、《战略合作协议》、《储能设备采购和销售意向书》均属于框架性、意向性的约定,具体合作事宜以后续签署的相关协议、合同或文件为准,投资金额、实际采购数量、合同金额等均尚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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