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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2-083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达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16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7月21日下午13: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6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建祥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参与竞拍西安彩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公司拟参与竞拍西安彩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调整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议于2022年8月8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707弄御河企业公馆A区3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会议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2-084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18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7月21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2名监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占成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调整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2-085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参与竞拍西安彩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达新材”)或下属子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参与竞拍西安彩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晶光电”或“标的公司”)60.9205%的股权,该部分股权的起拍价为372,530,500元。如竞拍成功,彩晶光电将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本次收购事项存在竞拍及审批、运营管理、商誉减值等风险,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六、风险提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1、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或下属子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参与竞拍彩晶光电60.9205%的股权,该部分股权的起拍价为372,530,500元。杭州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于2022年07月21日10:00时起至2022年07月22日10:00 时止(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阿里资产交易平台(https://zc-paimai.taobao.com)对彩晶光电60.9205%的股权进行拍卖。

上述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为14,030万元,已全部实缴到位。目前,彩晶光电处于正常运营状态。

2、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参与竞拍西安彩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参与本次竞拍。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竞拍过程中的相关文件。上述竞拍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成功竞得该部分股权,本次参与竞拍尚须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一)无锡邦杰电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邦杰”)

1、基本情况

2、无锡邦杰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其他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二)江阴市地区总部经济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经济园”)

1、基本情况

2、江阴经济园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其他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竞拍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股权结构

彩晶光电控股股东为无锡邦杰电子新材料有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江阴市芙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三)竞拍标的的情况

本次竞拍的标的为无锡邦杰电子新材料有限公司和江阴市地区总部经济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彩晶光电60.9205%的股权。该部分股权被全部设立质押。除上述事项外,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其他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其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事项。彩晶光电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四)公司关联关系的说明

彩晶光电及其股东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其他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五)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上述数据中2020年度和2021年度财务数据来源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2)第102255号审计报告,2022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来源于标的公司财务报表。

(六)评估价值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陕西)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陕)评报字(2022)第1032号资产评估说明,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12月31日,本次评估同时采用了收益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

1、收益法评估结论

经收益法评估,彩晶光电截至评估基准日,净资产账面价值30,290.43万元,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61,351.74万元,评估增值31,061.40万元,增值率102.55%。

2、市场法评估结果

经市场法评估,彩晶光电截至评估基准日,净资产账面价值30,290.43万元,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64,070.31万元,评估增值33,779.97万元,增值率111.52%。

经分析认为,收益法评估结果较市场法评估结果能更好的反应企业市场价值,且收益法所采集到的数据较市场法更为充分、可靠。故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报告最终评估结论。评估结果为61,351.74万元。

四、其他安排

1、根据司法拍卖公告,参与竞拍法人或自然人参与竞拍需缴纳保证金2,000万元;

2、竞价余款由买受人在竞价成功后的3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总额的30%(不包含保证金转换的交易价款),待股权转让完成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具体支付方式,以转让方与买受人签订的相关《转让协议》为准,买受人应按相关《转让协议》约定的支付方式进行支付。

授权管理层操作竞拍事项,若竞拍成功,公司需交纳不低于352,530,500元的金额,具体需支付金额以公司竞拍成功且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金额为准。

五、竞拍股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标的公司的业务情况

彩晶光电成立于2008年,主要从事液晶显示材料、电子信息材料、新能源材料和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拥有技术发明专利57项、专有技术100余项,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性能和技术能力领先,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实施单位、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陕西省科学技术一等奖获得者和陕西省“专精特新”企业。彩晶光电的研发团队被列入陕西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专业从事新品研发人员75 人,其中博士学位4 人,硕士学位19人;高级职称11人;涵盖化学、物理、光电子及相关专业,涉及有机光电材料技术领域所需的合成开发、纯化工艺、配方设计、器件应用和检测分析等多个专业方向。彩晶光电设有省级创新研发中心1个,拥有标准化实验室40余间。同时,彩晶光电与清华大学、兰州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安近代化学研究所在新型有机光电材料研究领域保持着良好、紧密的合作开发机制和技术交流关系。

在电子信息材料领域掌握了包括液晶、有机电致发光(OLED)、光刻胶、聚酰亚胺(PI)等在内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系统技术成果,并成功实现成果转化,完成了百余项产品产业化,客户主要为包括京东方在内的面板生产企业。同时,已完成了光刻胶核心材料感光剂(PAC)产品开发,平坦层光刻胶材料(OC)已在客户处开展应用测试,为未来光刻胶材料在显示面板与半导体领域的应用奠定技术基础。彩晶光电已逐步成长为国内最具竞争力的平板显示材料综合解决方案供应商之一。

在新能源材料领域,经过多年科研工作积累,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环丙基磷酸酐(T3P)、电子清洗剂、有机光伏(OPV)材料等数十种新能源和功能性电子材料实现了量产,其中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T3P具有“全国唯一的生产资质”,产品主要出口到日韩等先进电子信息产业市场和国内锂电池材料企业。

在医药中间体领域,重点产品有帕罗韦德、替格瑞洛、沙格列净、达格列汀、沙库比曲缬沙坦等多个品种,是彩晶光电产品架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托已具有规模的医药中间体研发定制业务,彩晶光电逐步向医药CDMO技术领域拓展,开展心脑血管、糖尿病、抗病毒等原料药(API)产品研发,选择适当时机实现产品和体系双升级。

2、加快公司转型发展战略落地,推进公司在电子信息、新能源、半导体材料及医药等领域的产业布局,赛道更加清晰

近年来,公司大力实施技术创新、业务创新和管理创新,不断优化市场和业务结构,努力提升可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公司形成了以胶粘剂系列产品为主链,复合材料系列产品辅助支撑的新材料发展模式,由单一化工胶粘剂产品生产型企业向新材料生产、研发型企业逐步转型升级。同时,公司以内升与外延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外延投资并购,积极推进综合新材料协同平台布局,包括ITO靶材、复合材料、功能性高分子新材料等业务板块,在深耕细作原有市场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先进新材料领域。尤其在电子信息行业的新材料领域,公司积极把握国家大力推进经济结构转型和产业优化升级的发展机遇,充分利用资本配置手段进行产业链延伸,布局信息化和“中国制造2025”文件中重点提出的新材料产业,实现公司纵深发展,填补国家在新材料领域的空白,努力实现进口替代。

3、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加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的资源整合,实现协同效应

公司是国内较早从事中高端胶粘剂及高分子新材料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精细化工企业之一,产品广泛应用于风电叶片制造、包装材料、轨道交通、电子电器等领域。同时,公司逐步延伸在电子信息、半导体、新能源领域材料在前端赛道的应用。彩晶光电在混合液晶、光刻胶、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及其他先进新材料领域拥有技术储备,公司和彩晶光电可在化学品及新材料产品方面互相提供资源与经验支持,提高研究开发能力;在显示面板领域与惟新科技的ITO靶材产品形成客户协同。另外双方均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人才队伍,可在开发上进一步交流和合作,从而各自的研发优势和开发能力,达到技术上的协同效应。

未来公司与彩晶光电可以通过整合研发人才队伍、各自产能的优化整合、财务与融资能力整合提高,来发挥管理上的各方面协同效应;双方各自的管理能力可以在两个公司之间发生有效转移,并在此基础上衍生出新的管理资源,从而进一步提高企业总体管理能力和管理效率。目前,公司在南北方基地布局与园区土地资源储备,将为重点项目的后续发展提供保障。

同时,在收购完成后,作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彩晶光电的品牌美誉度以及企业信用度将相应提高,一方面可以进一步提高彩晶光电的银行借款等间接融资能力,降低间接融资成本;另一方面,也可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融资平台,通过发行股票或债券等直接融资方式进行融资,壮大资金实力,降低财务成本,优化资本结构。

4、本次收购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整体收入规模、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上市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

本次收购完成后,彩晶光电将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公司资产规模、营收规模和净利润水平,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1、竞拍及审批的风险

本次交易是通过竞拍方式进行竞价,存在竞拍不成功的风险;如公司竞拍成功,该事项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是否能达成交易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运营管理风险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扩展电子信息行业新材料、新能源、湿电子化学品、医药等领域业务,对于公司的业务经营及管理团队提出的新的挑战,公司后续可能存在运营管理风险、行业政策风险、业务推广不达预期等不可预测的因素,将影响公司业绩。公司将谨慎对待风险,并会采取措施积极防范并化解各类风险。

3、商誉减值风险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合并对价超过被合并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将被确认为商誉。本次交易完成后,在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商誉将增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在未来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如果标的公司未来经营状况未达预期,则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商誉减值将直接减少公司的当期利润,提请投资者注意可能的商誉减值风险。

4、标的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技术流失的风险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具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特点,专业技术和专业人才是其实现业务发展的核心资源。标的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具有多年的行业经验及管理经验,是标的公司维持服务质量、树立品牌优势的核心资产。但随着市场及行业的变化,核心人员的流失将可能对标的公司的经营和业务稳定性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5、竞拍的其他风险

(1)依据竞买公告,竞价成功后,买受人应在过户专员通知的时间内与转让方履行转让协议签约手续。若买受人未在所通知的时间内到场履行转让协议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若交易双方届时均未在所通知的时间内履行转让协议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交易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自行解决,对此杭州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2)竞价成功后买受人拒绝或拖延履行相关手续(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转让协议》、支付交易尾款等)视作悔拍,买受人将因此承担违约责任,已支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竞价成功后,如果因出让方原因导致拍卖标的不能交付,仅退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和价款,不支付其他赔偿。

本次竞拍交易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竞拍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发布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2-086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事项所涉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康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材料科技”)资产负债率超过70%,调整后预计担保总额度为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3.3109%。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达新材”)于2022年3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年3月30日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公司及公司子公司预计在2022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93,000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总额度内可根据实际需求对各子公司担保额度进行相互调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15日、2022年3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项目建设推进及日常经营管理对资金的需求,现根据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对上述担保额度及相关事项进行调整。新增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5,000万元人民币,调整后预计担保总额度为98,000万元人民币。调整后预计担保总额度为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3.3109%。

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承兑汇票、保理、融资租赁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质)押担保、反担保等方式。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各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资信情况良好;同时,公司将通过完善担保管理、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济运行情况,降低担保风险。以上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担保发生额,实际发生额在总额度内,以银行等机构与公司、子公司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在担保额度范围内签署与本次对外提供担保事项相关的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在不超过上述担保额度的情况下,无需再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除非涉及关联担保事项)。

二、调整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注:上述担保额度为各类融资事项担保额度,但不含资产池等其他事项。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上海康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王建祥;

4、成立日期:2010年9月28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205630565180;

6、公司住所:上海市奉贤区雷州路1号;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具体项目见许可证);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氧基体树脂、环氧树脂结构胶粘剂的生产;丁基材料的生产;防水材料(限丁基材料)的生产;新能源材料批发、零售;合成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与公司关系:新材料科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10、新材料科技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其中2022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1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11、新材料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未签订相关协议,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与合同对象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五、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本次调整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相关事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及长远业务发展。以上被担保对象全部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可以满足其经营业务快速发展对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要求。公司为其提供的上述担保为最高限额担保,相关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对公司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促进公司快速发展,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公司上述担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能够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本次被担保对象亦未提供反担保,公司充分了解被担保对象的发展和经营状况,对被担保对象生产经营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管控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调整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属于公司内部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以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目前担保对象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信用记录和偿债能力,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转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调整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审议的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64,180.10万元,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2.5591%;对外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0,771.69万元(其中含1,180万美元境外债担保,以2021年6月30日汇率1美元=6.4601元人民币折算,为人民币7,622.92万元),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1.2774%。

若包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公司审议的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69,180.10万元,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4.7689%。公司及子公司除对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参股公司成都铭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及对公司孙公司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行为,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2-087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7月21日召开,董事会决议于2022年8月8日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8月8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本公司同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供股东进行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6、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707弄御河企业公馆A区3号楼公司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22年8月3日

8、出席本次会议对象

(1)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有权出席本次会议;

(2)有权出席和表决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2);

(3)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3、以上提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4、以上提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8月5日9:00—16: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2年8月5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登记地点为准)。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707弄御河企业公馆A区3号楼

邮编:201204

联系电话:021-50779159

指定传真:021-50770183

联系人:沈一涛、高梦影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相关注意事项提示

1.建议优先选择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维护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健康安全,减少人群聚集、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建议股东优先选择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现场参会注意事项

公司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位于上海市,现场参会股东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上海市有关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进行严格登记和管理,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按照规定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电子行程卡、如实完整登记个人相关信息等。不符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政策可能会随时发生变化,请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出行前确认最新的防疫要求,确保顺利参会。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准时参会;

3.会议咨询: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707弄御河企业公馆A区3号楼;

联系电话:021-50779159;

联系人:沈一涛、高梦影。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69

2.投票简称:“康达投票”

3.议案设置及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己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8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____________作为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持股数:_______(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姓名: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请在“表决意见”栏目填写票数或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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