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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2022年5月6日起的6个月内(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增持的窗口期除外)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2万元。

2.增持计划实施情况:截至2022年8月5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公司董事长兼CEO曾光安先生已增持35,300股,增持金额共计214,000元;公司财务负责人黄铁柱先生已增持9,000股,增持金额共计人民币54,200元;公司董事会秘书黄华琳先生已增持13,900股,增持金额共计85,600元;其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暂未增持公司股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证上[2022]22号)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的持股情况

注:表中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的,为四舍五入所致。

2.本次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12个月均未披露增持计划。

3.本次计划增持主体在本公告前6个月内均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2.增持金额: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2万元,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3.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由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市场整体变化趋势和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波动情况,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2年5月6日起的6个月内(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增持的窗口期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期限可予以顺延,并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5.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

6.增持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特定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增持股份的锁定期安排:本次增持股份需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9.相关增持主体承诺:增持主体将在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在增持期间以及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行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增持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1.股东增持股份情况

注:表中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的,为四舍五入所致。

2.股东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表中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的,为四舍五入所致。

3.后续增持计划

增持主体将继续履行前期披露的增持股份计划的相关承诺,继续增持公司股份。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为增持主体的个人行为,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5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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