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620 证券简称:天宸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55元(含税)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2年6月28日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22年6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载。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1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686,677,113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7,767,241.22元。
三、 相关日期
■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上海仲盛虹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成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以及《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按照上述通知规定,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按照税前每股人民币0.055元发放现金红利。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本公司,本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国税函[2009]47号《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按照 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即每股人民币0.0495元派发现金红利。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通过沪港通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有关规定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495元。
(4)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其现金红利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0.055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地址:上海市仙霞路8号29楼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2782233 021-62789070(传真)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0620 股票简称:天宸股份 编号:临2022-022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名称:上海宸桁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投资金额: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整
一、对外投资的概述
1、本次投资的基本情况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宸桁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公司占新设子公司股权比例的 100%。
2、履行程序及相关授权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属于《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中的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近日收到通知,上海宸桁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已完成了相关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宸桁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MABWF2YP4C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整
5、法定代表人:杨炯祺
6、成立日期:2022年8月11日
7、营业期限:2022年8月11日至2042年8月10日
8、住所:上海市宝山区环镇北路936号1幢8层807室
9、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物业管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办公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家具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门窗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投资设立子公司事项有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的需要,但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运营管理、内部控制和市场政策等方面的风险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7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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