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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鹏科技”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267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为2,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网上发行数量为2,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00%。

特别提示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鹏科技”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267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为2,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网上发行数量为2,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00%。

本次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及中止发行等环节的重点内容,敬请投资者关注,并于2022年8月26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依据2022年8月26日(T+2日)公告的《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T+2日日终,中签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4、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根据《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本次股票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上步工业区203栋202室主持了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凡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40,000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

发行人: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6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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