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9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2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清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688382 证券简称:益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7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9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2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清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违背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资金回报。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四)《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未涉及募集资金的投向、用途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实施主体的增加有助于募投项目实施,能够有效整合公司内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运营及管理效率,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特此公告。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9月6日
证券代码:688382 证券简称:益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3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益方生物”)于2022年9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况,调整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7,022.96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4月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2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1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08,38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01,646,630.18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82,153,369.82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542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由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募投项目总投资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及置换安排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实施,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22年8月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15,848.11万元,公司将进行等额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2年8月5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8月5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2)第4456号]。
(二)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0,164.66万元(不含税),其中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1,174.85万元(不含税),公司拟置换金额为1,174.85万元。
(三)本次募集资金总体置换情况
综上,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17,022.96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金额。
五、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9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调整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并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7,022.96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2年8月5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8月5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2)第4456号],认为: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第二部分所述编制基础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益方生物截至2022年8月5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违背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违背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上网公告文件
(一)《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8月5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2)第4456号]
(二)《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6日
证券代码:688382 证券简称:益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8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9月21日9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1227号原能细胞产业园内3号楼1楼报告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21日
至2022年9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9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9月15日9:00—12:00;14:00—17:00。上述时间段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二)登记地点: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书面回执及有关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及电子邮件请确保于2022年9月15日17时前到达公司证券部,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封或电子邮件上请注明“参加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并留有有效联系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1000弄63号证券部
联系人:徐玲
联系电话:021-50778527
电子邮件:ir@inventisbio.com
邮编:201203
特此公告。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82 证券简称:益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4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InventisBio US LLC、益发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发生物”)和全资孙公司InventisBio LLC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新药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其中美国子公司InventisBio US LLC和全资孙公司InventisBio LLC拟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4月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2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1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08,38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01,646,630.18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82,153,369.82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542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2年9月5日,第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情况
为了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考虑到公司新药研发项目涉及境内各地及海外研发,公司拟新增全资子公司InventisBio US LLC、益发生物和全资孙公司InventisBio LLC为“新药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具体情况如下:
■
(一)益发生物
■
(二)InventisBio US L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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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InventisBio L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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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新增实施主体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使用首发募集资金实施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考虑到新药研发项目涉及海外研发,涉及海外子公司和孙公司需在国内开设离岸账户管理外汇进出、存取。公司董事会同意拟由全资子公司InventisBio US LLC和全资孙公司InventisBio LLC分别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依法使用该账户。公司及全资子公司InventisBio US LLC和全资孙公司InventisBio LLC将及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五、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实施方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9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未涉及募集资金的投向、用途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实施主体的增加有助于募投项目实施,能够有效整合公司内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运营及管理效率,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未涉及募集资金的投向、用途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实施主体的增加有助于募投项目实施,能够有效整合公司内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运营及管理效率,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关于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6日
证券代码:688382 证券简称:益方生物公告编号:2022-005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4月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2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1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08,38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01,646,630.18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82,153,369.82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542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闲置原因
2022年9月5日,第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一定的周期性,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资金安排,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公司经营情况,将闲置部分分笔按不同期限投资上述现金管理产品,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
六、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9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资金回报。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资金回报。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6日
证券代码:688382 证券简称:益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6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
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和重述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改<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于2022年7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的部分条款,具体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表
■
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表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公司章程》的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和重述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改<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6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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