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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控股子公司东南新材料(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新材料”)生产经营发展需要,近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杭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控股子公司东南新材料与债权人民生银行杭州分行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保证额度有限期自2022年8月31日至2023年8月30日止。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2-066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控股子公司东南新材料(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新材料”)生产经营发展需要,近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杭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控股子公司东南新材料与债权人民生银行杭州分行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保证额度有限期自2022年8月31日至2023年8月30日止。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年2月11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03,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220,0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83,000万元。上述担保的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预计2022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03,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本次担保在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可用额度为239,400万元,公司对东南新材料提供担保剩余可用额度为71,5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东南新材料(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5687593438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6日

注册资本:39,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官军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红十五路11100号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聚酯纤维膜材、土工布、涤纶工业长丝、聚酯切片、POY丝、FDY丝、DTY丝;经营化纤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纺织面料、服装;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承揽来料加工及开展“三来一补”业务;货运:普通货运;人力装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3、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4、经查询,东南新材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债务人:东南新材料(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额: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壹亿元整

保证额度有效期:2022年8月31日至2023年8月30日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延迟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保证期间: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1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年2月11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东南新材料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公司对其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为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所需,其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421,500万元人民币,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129,768.82万元,占本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1.57%,均为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9月7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2-067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江苏日托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根据合作事项进展情况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公司与江苏日托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符合“碳中和、碳达峰”国家战略,进一步加快公司实现“EPC+装配式建筑+BIPV”的战略转型,实现公司绿色发展和低碳发展,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

3、本协议为指导双方合作的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框架下涉及的具体合作,均需另行签订相关合作协议,双方权利义务以具体合作协议的约定为准。

4、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为进一步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发展,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市场的开发,实现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南网架”)于近日与江苏日托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托光伏”)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

本协议是对双方合作的框架性协议,暂不涉及具体金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协议的后续落地实施过程中若涉及具体金额,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协议双方情况介绍

(一)甲方名称: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投资、建设、运营于一体的大型绿色建筑上市公司,为钢结构建筑行业塔尖企业,绿色建筑引领者。连续十多年蝉联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国建筑业企业500强。公司设立了行业首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行业首家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行业首家全国首批示范院士专家工作站、先进结构设计与建造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光伏建筑一体化碳中和研发中心。公司拥有光伏建筑相关核心专利20余项,并拥有省级光伏建筑一体化施工工法。此外,“东南SPB光伏建筑一体化技术”作为公司十大核心技术之一,将为公司开展光伏建筑一体化相关业务提供重要支撑作用。公司参与承建了“中国天眼”、国家游泳中心“水立方”、北京首都机场T3A航站楼、广州新电视塔“小蛮腰”、杭州奥体中心主体育场“大莲花”、杭州奥体博览城网球中心“小莲花”、杭州“亚运三馆”等重点项目。公司承建的光伏建筑项目涵盖公共建筑、体育场馆、工业厂房、民用建筑等多个领域。作为光伏能源发展的创新者,东南网架精心打造中国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领军企业。

(二)乙方名称:江苏日托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日托光伏创建于2012年,母公司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由无锡市人民政府于2008年成立,旗下现有全资、控股、参股企业73家,职工总数近27000人。2021年,集团全资、控股企业完成营业收入951.07亿元,连续13年蝉联中国企业500强,列2021年“中国企业500强”榜单第169位。产业集团曾荣获“地方国有投资集团基于产业平台的新兴产业引领战略的构建与实施”第26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等奖; “江苏省营业收入超百亿元工业企业(集团)”;“江苏省‘创先争优科学发展争一流’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产业集团瞄准地方战略发展产业,立足自身资源禀赋,科学谋划产业布局,深耕微电子、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和现代服务六大产业板块,进一步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

日托光伏以MWT技术(高效背接触电池、组件技术)为核心,致力于打造高端光伏电池及MWT组件、轻柔组件的研发,制造及销售,产品品质也得到了全球市场的广泛认可,成为光伏行业的标杆。日托光伏在全球范围内吸引了一大批顶尖技术专家、形成由首席科学家、世界太阳能之父马丁.格林教授带领的,包括20多名博士、40余名硕士组成的高端研发团队,创新研发能力卓越,现拥有海内外专利400多项。先后被评为“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江苏省知识产权贯标企业”、“首届创新江苏十大杰出科技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隐形小巨人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成功入选“南京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在行业内同受多方肯定,先后被评为“中国十大分布式光伏组件品牌”、“绿色建筑企业创新产品奖”、“中国好光伏电池/组件技术突破奖、电池/组件十大供应商”等多项奖项。

2、单位性质:国企

3、与公司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日托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内容

1、甲方和乙方进行全方位、全产业深度合作,包括产业投融资、新能源材料与技术研发、股权合作等领域。

2、建立合资公司:日托光伏致力于打造高端光伏电池及MWT组件、轻柔组件的研发,制造及销售。甲方和乙方拟投资建立合资公司,专门研发生产各类高端光伏组件、特别是高端轻柔组件产线,依托双方共同研发的专利生产来专供市场需求。

3、技术研发合作:双方充分发挥各自的技术优势,紧密合作,深度开发光伏建筑一体化市场,并针对个性化建筑需求,开发相应的光伏产品。双方需不断加大新技术开发及应用,相互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研发具有创新性的光伏建筑一体化专利技术,专用于BIPV个性化场景中使用。

4、供应链战略合作:甲方作为打造装配式建筑+BIPV第一品牌,项目多,市场拓展前景广大,对于光伏新能源材料需求大,乙方生产的各类高端组件满足甲方及市场需求,双方拟建立长期供应链战略合作,乙方拟向甲方提供各类高端组件等产品,并将给予甲方具有竞争力的价格。

5、建筑光伏一体化市场的共同拓展合作:双方应充分发挥在建筑光伏一体化技术、企业品牌、工程业绩、资本融资、技术研发、生产制造、方案设计、产品优化、电站建设、电站并网与运营管理、系统维护等方面的优势,强强合作共同开发建筑光伏一体化市场。

(二)协调与交流

在为对方保守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双方应及时向对方提供各种业务信息和新能源行业动态,双方高层定期进行走访,以加强联系,沟通信息,解决在执行本协议及本协议框架下签订的具体协议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确保战略合作的长期性、稳定性和有效性。

(三)协议性质

本协议为指导双方合作的框架性协议。本协议框架下涉及的具体合作,均需另行签订相关合作协议,双方权利义务以具体合作协议的约定为准。

(四)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协议生效日后三年。有效期满前壹个月内,如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协议到期后自动顺延。在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如须终止本协议时,须提前叁拾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后执行。

四、协议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与日托光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有助于推动公司光伏建筑一体化业务的发展。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共同研发、生产高端光伏组件,包括轻柔组件,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开发分布式光伏市场。同时,双方紧密合作,研发具有创新性的光伏建筑一体化技术,开发相应的光伏产品,应用于个性化BIPV建筑的场景。

公司在存量建筑中推广分布式电站时发现,大量屋面存在异形、老化、荷载不足等问题,而这一类建筑市场本身及用电需求都非常大,若使用常规组件将大大增加分布式电站的开发难度和开发成本。为有效地解决这一痛点,公司联合日托光伏共同开发轻柔组件,这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实力。

本协议的签署是基于公司战略布局的需要,符合“碳中和、碳达峰”国家战略,进一步加快公司实现“EPC+装配式建筑+BIPV”的战略转型,实现公司绿色发展和低碳发展,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

五、风险提示

1、本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协议后续工作的开展与实施,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本协议为指导双方合作的框架性协议。本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业绩的影响将视双方后续具体合作开展、落实情况而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日托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7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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