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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除存在质押情形外,不存在其他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风险,股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股东李永新先生通知,获悉李永新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上述限售股不包含高管锁定股。

三、公司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涉及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鲁忠芳女士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1,259,043,359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49.3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41%,对应融资余额298,000万元;鲁忠芳女士未来一年内(不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98,5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3.8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60%,对应融资余额0万元。

李永新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482,036,641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42.6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82%,对应融资余额65,000万元;李永新先生未来一年内(不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246,55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21.7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00%,对应融资余额0万元。

3、鲁忠芳女士、李永新先生最近一年又一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5、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除存在质押情形外,不存在其他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风险,股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股东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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