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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9月2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9月2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刘梦龙先生主持,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ST易尚       公告编号:2022-045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9月2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9月2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刘梦龙先生主持,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ST易尚       公告编号:2022-047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林庆得先生拟为公司提供借款,借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林庆得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有关部门批准。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林庆得先生及其关联公司

住所:广东惠州市惠城区南岸路399号

关联关系:林庆得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公司股份7,73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01%。

经查询,林庆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介绍

1、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借款有效期及借款额度范围内使用;

2、借款期限:一年;

3、借款利率:年化利率不超过6%;

4、借款用途: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5、担保及抵押措施:无;

具体内容以正式签订借款协议文本为准。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是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符合交易的公平性原则。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周转需求,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扩大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对公司顺利实现生产经营目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有积极意义,体现了公司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本次关联交易是合理和必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业务完整性和独立性无重大影响,不存在利益输送和交易风险。

3、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2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4670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本次关联交易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将《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属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周转需求,支持公司生产经营发展,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通过《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ST易尚       公告编号:2022-046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意见为无法表示意见。

2、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所”)

3、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因与亚太所的审计服务合同已到期,综合考虑公司后续经营发展等审计需求情况,公司拟聘请中兴财光华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亚太所进行了沟通,亚太所已明确知悉本次事项并无异议。

4、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任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99年1月,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事务所2021年底有合伙人157人,截至2021年12月底全所注册会计师796人;注册会计师中有5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截至2021年12月共有从业人员2688人。

2.业务规模

2021年事务所业务收入129,658.5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15,318.2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8,705.95万元。出具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69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0,191.50 万元,资产均值167.72亿元。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中国会计师事务所行业中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规模较大、发展较快、综合实力较强的专业会计服务机构。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总部设在北京,在河北、上海、重庆、天津、河南、广东、湖南、江西、浙江、海南、安徽、新疆、四川、黑龙江、福建、青海、云南、陕西等省市设有35家分支机构。

3.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事务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1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500.0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17,640.49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4.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永,2003年起从事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0年,为多家公众公司挂牌审计、年报审计和发债审计提供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十家,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肖风良,2003年起从事审计业务,2006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0年,2021年转入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十家,具有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荣前,硕士,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1998年起从事审计业务,1999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0年,2013年转入本所执业,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未有兼职情况。

2.诚信记录

3.独立性

拟聘任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200万元(含税),含年报审计费用1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及其他各专项审核费用50万元。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简繁程度、工作要求、所需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亚太所为公司提供了1年审计服务,期间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亚太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形。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因与亚太所的审计服务合同已到期,综合考虑公司后续经营发展等审计需求情况,公司拟聘请中兴财光华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双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的执业情况、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兴财光华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需要,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经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独立性、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及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该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聘任审计机构理由正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

2. 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议后,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需要。公司本次聘任审计机构的理由正当、合规,有助于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9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ST易尚        公告编号:2022-048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决定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0月13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0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13日上午9:15—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13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其中,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0月10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10月10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甲岸南路22号易尚创意科技大厦23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上述提案2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5%;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1、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信函或传真须在2022年10月11日16: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证券部,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

2022年10月11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2年10月11日16:00送达)。

3、会议登记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甲岸南路22号易尚创意科技大厦23楼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甲岸南路22号易尚创意科技大厦23楼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18000

联系人:陈焕洪、刘康康

联系电话:0755-23280301

传真号码:0755-83830798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7日

附件1: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751,投票简称:易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第一项议案,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1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1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0月13日上午9:15—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0月1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时,如果需要根据委托人(或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同意见的,应进行分拆投票,并应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如实填写所投票数。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签名、盖章):

(如委托人是法人股东,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年月日

附件3: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致: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3日下午14:30举行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东账号: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1、请拟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22年10月11日16:00之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的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参会回执通过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部,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2、参会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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