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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2年9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浪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ST奇信          公告编号:2022-127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2年9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浪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刘献忠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谭强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10月14日下午14:30在海纳百川大厦B座14层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ST奇信       公告编号:2022-128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献忠先生和谭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若刘献忠先生和谭强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当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已就本次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刘献忠先生和谭强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8日

附件:

刘献忠先生,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16年7月至2019年6月任新余市投资控股集团公车服务公司(公车中心)经理、公车中心党支部书记、经营性企业党支部副书记,2019年6月至2021年12月任新余市投资控股集团纪检监察室主任,2022年1月至今任公司纪委书记,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截止目前,刘献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刘献忠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经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谭强先生,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天意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雷特电器有限公司、佛山市伊戈尔电业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7月至2017年2月任广东天波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行政总监;2017年9月至2022年7月任广东东篱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2022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截止目前,谭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谭强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经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ST奇信           公告编号:2022-129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奇信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2年10月14日下午14:30在海纳百川大厦B座14层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相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0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0月14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0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授权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0月10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10月10日(星期一)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宝兴路6号海纳百川总部大厦B座14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特别提示和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议案1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在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10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宝兴路6号海纳百川总部大厦B座12层奇信股份董事会办公室(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518101

联系电话:0755-25329819

传真号码:0755-25329745

联系人:洪先生、陈女士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为配合当前疫情防控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广大股东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遵守公司股东大会现场召开地所在辖区相关政府部门的防疫政策,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监测、提供近期行程记录等相关防疫工作。

2、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七、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1)、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2)、授权委托书(附件3)的格式附后。

特此公告。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781

2、投票简称:奇信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0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0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0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2年10月13日17:00时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授权委托书对上述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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