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8日,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协鑫集成”)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对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公司部问询函〔2022〕第183号)。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2-104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9月28日,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协鑫集成”)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对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公司部问询函〔2022〕第183号)。公司就函中关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复说明,现公告如下:
1、请你公司按照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交易类第11号的要求,说明南通中金启江基金投资领域与你公司主营业务是否存在协同关系、你公司参与本次投资的原因、本次投资对你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答复:
一、南通中金启江基金投资领域与公司主营业务存在协同关系及公司参与本次投资的原因
1、南通中金启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通中金启江基金”)系由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资本”)作为GP、南通市产业投资母基金有限公司、南通泽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通能达新兴产业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作为LP设立的投资于南通市相关产业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领域为“南通市相关项目,重点布局于包括但不限于新能源汽车及其零部件、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新材料、智能装备、医药和医疗器械和航空航天等领域内各个投资阶段的优质股权投资项目”,南通中金启江基金投资策略是南通市相关的优质项目,投资行业不局限于上述范围。公司在南通市设有子公司,符合南通中金启江基金的投资条件。
2、公司与南通中金启江基金开展长期合作,公司引入南通中金启江基金作为投资者出资15,000万元入股公司组件大基地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公司认缴南通中金启江基金30,000万元基金份额,首批将实缴10,000万元。剩余认缴份额依据南通中金启江基金后续召款进度以及公司与南通中金启江基金后续的合作实施情况而定,力争协同促进业务发展。
4、公司与中金资本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可积极寻求与中金资本的产业合作机会。近两年,公司完成大尺寸组件产能升级、夯实光伏主业的同时,积极寻求产业转型升级。中金资本作为国内头部投资机构,具有较强的资金及资源优势,通过市场化投资及领投效应,可有效促进公司主营业务转型升级,与公司主业具备一定协同性。
综上,南通中金启江基金投资领域与公司主营业务存在协同关系,并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二、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本次基金投资,主要是借助中金资本专业机构投资优势及资源,为公司光伏主营业务组件、电池片等存量产能及未来新增产能引入战略投资者,公司目前已引入南通中金启江基金入股合肥组件大基地。同时中金资本作为国内头部投资机构,具有较强的基金管理能力及风险把控能力,叠加南通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专项投资经济发达城市南通市的优质项目资源,可以为公司拓展投资渠道,挖掘业务合作与发展机会,获取合理的投资回报,本次投资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及股东利益。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投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结构及运营成果产生影响,符合公司持续发展的需求。
三、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
1、本次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事项,目前已正式签署合伙协议,如遇到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存在导致本次投资无法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2、由于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因决策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3、该基金在后续投资具体项目过程中如涉及相关政府部门审批,可能存在一定审批风险。
4、该基金拟投资的领域及已经投资的标的包括但不限于新能源汽车及其零部件、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新材料、智能装备、医药和医疗器械和航空航天等领域,属于国家大力支持发展的新兴产业领域,但在后续发展过程中,可能存在行业未来发展不及预期及政策变化的风险。
5、在基金和管理人的运作过程中,公司将密切关注并防范风险,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充分履行出资人权利,及时了解基金管理人运作情况,督促基金管理人和投资决策委员会对所投资标的公司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充分论证项目收益和风险的平衡,加强投后管理,切实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确保投资收益。
2、你公司同日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两项议案均未披露董事投票表决具体情况。请你公司自查出席董事是否存在投反对或弃权票的情况。
答复: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对于本次董事会的两项议案,9名董事均投票同意,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3、你公司认为应予说明的其他事项。
答复:无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2-105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重组基本情况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GCL System Integration Technology PTE. LTD.(以下简称“GCLSI PTE”)拟将间接控股子公司ONE STOP WAREHOUSE PTY LTD(以下简称“OSW”)15%股权作价2,700万澳元转让给VNTR XXI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VNTR”),同时VNTR拟对OSW增资2,400万澳元,公司及OSW其他股东同意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本次交易完成后,OSW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GCLSI PTE、OSW已与VNTR签署《Share Sale Deed》(以下称《股份转让协议》)、《Share Subscription Agreement》(以下称《股份认购协议》)、《Deed of Amendment》(以下称《补充协议》)。
2022年6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2022年6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2022年8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2022年8月13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2022年9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6);2022年9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2022年9月28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03),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
上述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重大资产重组进展
近日,GCLSI PTE、OSW与VNTR签订《Deed of Amendment II》(以下称《补充协议二》),对股份转让的最晚交割时间进行了修订,将《股份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项下交易的最晚交割时间由《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后120天延长至《补充协议二》签署日后45个工作日,其他内容不变。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的其他有关事项正在积极推进中,公司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所涉及的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三十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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