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3人(含网络投票),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347,139,828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本总数的比例为39.4843%。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4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数331,405,34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7.694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15,734,48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7897%。
证券代码:002216 证券简称:三全食品 公告编号:2022-042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30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年9月30日上午9:15至2022年9月30日下午15:00 。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南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3人(含网络投票),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347,139,828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本总数的比例为39.4843%。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4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数331,405,34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7.694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15,734,48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789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0,143,1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845%;反对6,996,69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55%;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737,782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5327%;反对6,996,698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4673%;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0,143,1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845%;反对6,996,69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55%;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737,782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5327%;反对6,996,698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4673%;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0,143,1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845%;反对6,996,69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55%;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737,782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5327%;反对6,996,698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4673%;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赵磊律师、黄凌寒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002216 证券简称:三全食品 公告编号:2022-043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全食品”、“公司”)于近期共收到政府补助26,774,747.70元。具体情况如下:
三全食品子公司成都全益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全益”)、天津全津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全津”)、佛山全瑞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全瑞”)、郑州全新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全新”)为安置残疾人员就业的福利企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的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成都全益收到增值税退税12,003,600.00元;天津全津收到增值税退税218,652.22元;佛山全瑞收到增值税退税4,270,548.87元;郑州全新收到增值税退税7,972,870.73元。上述补助资金已到账。以上政府补助资金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相关,具有可持续性。三全食品子公司佛山全瑞收到2020年市级企业变压器容量基本电费专项补贴补助资金203,880.00元、2021年佛山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奖补资金(市级)补助资金104,000.00元;子公司天津全津收到失业保险稳岗补贴121,881.19元;子公司郑州全新收到失业保险稳岗补贴284,670.88元;子公司河南全惠食品有限公司收到失业保险稳岗补贴161,543.09元、规上工业企业区级贡献奖励211,725.52元;三全食品收到失业保险稳岗补贴198,255.17元、2021年省企业研发财政补助专项资金770,000.00元、规上工业企业区级贡献奖励253,120.03元。上述补助资金已到账。以上政府补助资金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无关,不具有可持续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本次获得的政府补助不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故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政府补助共计26,774,747.70元,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其他收益。具体的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预计增加上市公司利润总额26,774,747.70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本次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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