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7,500万元(含)不超过1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17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7,500万元(含)不超过1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17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4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472,2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9%,最高成交价为5.5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1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9,992,875.86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股份回购的实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它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9月6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619,238,167股。自首次回购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的数量为3,098,200股(2022年9月6日至2022年9月13日),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154,809,542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10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相关推荐
-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暨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股市公告 2023-5-23 14:46:340阅读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质押/冻结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194,85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9.2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股市公告 2023-4-26 14:20:520阅读
-
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股市公告 2022-12-9 13:39:230阅读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公司第二期股...股市公告 2022-11-25 10:29:390阅读
-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股市公告 2022-11-21 11:37:230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