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4人,代表股份252,570,04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889,862,627股的28.3830%。其中,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持股在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共6名,代表股份1,692,6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889,862,627股的0.190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书面记名投票结合网络投票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星期一)下午15:00开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上午9:15—2022年10月10日下午15:00时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学府路63号联合总部大厦30楼V1会议室。
5、主持人:黄培钊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4人,代表股份252,570,04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889,862,627股的28.3830%。其中,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持股在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共6名,代表股份1,692,6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889,862,627股的0.190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1、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250,877,39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889,862,627股的28.1928%。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692,65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89,862,627股的0.1902%。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
总表决情况:
1.01 选举黄培钊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51,923,747股
1.02 选举林维声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51,923,747股
1.03 选举冯军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51,923,747股
1.04 选举郑宇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51,923,747股
1.05 选举穆光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51,923,747股
1.06 选举孙立群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55,221,347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 选举黄培钊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46,351股
1.02 选举林维声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46,351股
1.03 选举冯军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46,351股
1.04 选举郑宇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46,351股
1.05 选举穆光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46,351股
1.06 选举孙立群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343,951股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黄培钊先生、林维声先生、冯军强先生、郑宇先生、穆光远先生、孙立群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
总表决情况:
2.01 选举李伟相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53,572,547股
2.02 选举徐佳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51,923,747股
2.03 选举吴悦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51,923,747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 选举李伟相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695,151股
2.02 选举徐佳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46,351股
2.03 选举吴悦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46,351股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李伟相先生、徐佳先生、吴悦娟女士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
总表决情况:
3.01 选举吴健鹏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股份数:251,923,747股
3.02 选举赖玉珍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股份数:253,022,947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 选举吴健鹏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股份数:1,046,351股
3.02 选举赖玉珍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股份数:2,145,551股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吴健鹏先生、赖玉珍女士当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250,877,39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98%;1,606,251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60%;86,4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2%。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1,606,2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4.8956%;弃权86,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5.1044%。
第4项议案经参与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的有效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与会董事签署的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0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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