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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9月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2年3月25日至2023年3月24日),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6元/股。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94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9月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的进展情况: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175,317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7%,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4.22元/股、最低价格为11.1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3,558,248.55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2年3月25日至2023年3月24日),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6元/股。因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2年6月13日(除权除息日)起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16元/股调整为不超过15.74元/股,详见《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2022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9)。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2-032),于2022年3月31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5),并于每月初披露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8、临2022-048、临2022-056、临2022-064、临2022-08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2年9月,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175,317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7%,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4.22元/股、最低价格为11.1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3,558,248.55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95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厦门国际银行上海分行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人民币46,000万元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单位结构性存款、厦门国际银行公司结构性存款产品(挂钩汇率三层区间A款)2022720041010期、厦门国际银行公司结构性存款产品(挂钩汇率三层区间A款)2022720051010期、厦门国际银行公司结构性存款产品(挂钩汇率三层区间A款)2022720031010期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81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含子公司)内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6)。

一、 本次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概况

2022年7月1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向厦门国际银行上海分行、富邦华一银行上海徐汇支行购买理财产品,共计46,5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7月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披露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6)。

上述理财产品截至2022年9月30日均已到期赎回。公司本次收回本金46,5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376.04万元,收益符合预期,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二、 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 现金管理的目的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后续将根据项目建设推进而进行资金投入,过程中将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形。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 资金来源

1、 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购买现金管理相关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 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34,500,000张(3,450,000手)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45,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9,273,584.91元及对应增值税人民币1,156,415.09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29,57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1)第00113号”《验证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同时,针对涉及子公司为主体的投资计划,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

(三) 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 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由财务部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现金管理产品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率选择合适的现金管理产品,并进行投资的初步测算,提出方案后按公司核准权限进行审核批准。公司稽核室负责对现金管理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审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三、 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 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

(二) 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投资产品为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符合募集资金现管理的使用要求,不影响投资项目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现金管理资金安全。

2、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现金管理风险。

4、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一) 受托方为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二) 受托方为非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三) 受托方为非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的经营状况如下: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注:该行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四) 公司与受托方关系说明

上述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五) 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本公司之前同受托方保持着理财合作业务关系,未发生未能兑现或者本金、利息出现损失的情形,公司也查阅了受托方相关工商信息及财务资料,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安全的不利情况。

五、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2.96%,公司货币资金为566,560.65万元。本次现金管理金额为46,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8.12%。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

(三) 现金管理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现金管理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现金管理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六、 风险提示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含子公司)内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6)

八、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96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9月营业收入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本简报所载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9月合并营业收入为人民币7,863,696,397.07元,较去年同期的合并营业收入增加42.76%,较2022年8月合并营业收入环比增加11.03%。

公司2022年1月至9月合并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9,530,023,615.30元,较去年同期的合并营业收入增加35.63%。

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2022年7月至9月)合并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0,589,521,347.67元,较去年同期的合并营业收入同比增加44.54%,较第二季度(2022年4月至6月)合并营业收入环比增加37.38%。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93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可转债转股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可转债转股情况: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旭电子”或“公司”)截至2022年9月30日,累计共有67,000元“环旭转债”换为公司股票,累计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3,388股,占“环旭转债”转股前(2021年12月9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2%。截至2022年9月30日,尚未转股的“环旭转债”金额为3,449,933,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额的99.9981%。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结果:

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共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2,250,450股。

●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结果:

2022年第三季度共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178,050股。截至2022年9月30日,累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7,981,070股,占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38.44%。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行权结果:

2022年第三季度共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2,072,400股。截至2022年9月30日,累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2,954,400股,占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18.26%。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行权结果:

截至2022年第三季度尚未有激励对象行权。

一、 可转债转股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环旭电子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67号”文核准,于2021年3月4日公开发行了3,4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45,000万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133号文同意,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环旭转债”,债券代码“113045”。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环旭转债” 转股期为2021年12月10日至2027年3月3日。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环旭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20.25元/股。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自2021年6月3日起,“环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0.25元/股调整为19.75元/股。因公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自2022年6月13日起,“环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9.75元/股调整为19.49元/股。因公司注销部分2019年回购股份,自2022年7月21日起“环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9.49元/股调整为19.5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日、2022年6月7日、2022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9、临2022-058、临2022-071)。

(三)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环旭转债”自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转股金额为18,000元,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922股,占“环旭转债”转股前(2021年12月9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04%。

截至2022年9月30日,尚未转股的“环旭转债”金额为3,449,933,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额的99.9981%。

二、 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情况

(一)本次股票期权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公司于2015年8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

2、公司于2015年11月17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的全部事宜。

3、公司于2015年11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部分表述稍作修订,并已于2015年11月27日公告修订后的《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2015年激励计划》”);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公司此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5年11月25日;同时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职务变动等原因不再具备获授股票期权的资格,对此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人数和数量进行调整。此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人数由1,406人调整为1,382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700万份变更为2,663.95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议案》,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4、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鉴于有152名激励对象离职、75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期权及15名激励对象于2015年度、26名激励对象于2016年度绩效考核未达标的原因,根据《2015年激励计划》《2015年激励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下同),同意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98.39万份。本次调整后,公司股权激励对象总数由1,382人调整为1,155人,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663.95万份调整为2,265.56万份。

5、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鉴于有55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期权及17名激励对象于2017年度绩效考核未达标的原因,同意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98.665万份。本次调整后,公司股权激励对象总数由1,155人调整为1,099人,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265.56万份调整为2,166.895万份。

6、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鉴于公司自2018年10月30日至2019年10月27日有28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退休及13名激励对象于2018年度年绩效考核未达标,同意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共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51.74万份(前述1名因退休而离职的激励对象,在情况发生之日,对其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继续保留行权权利,其未获准行权的期权作废)。本次调整后,股权激励对象调整为1,070人,授予后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2,115.155万份。

7、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鉴于公司自2019年10月28日至2020年10月27日有24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死亡、2名激励对象退休及17名激励对象于2019年度绩效考核未达标,同意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共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2.61万份(前述3名因死亡、退休而离职的激励对象,在情况发生之日,对其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继续保留行权权利,其未获准行权的期权作废)。本次调整后,股权激励对象调整为1,043人,授予后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2,092.545万份。

8、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激励对象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鉴于公司自2020年10月29日至2021年10月26日期间,有26名激励对象离职、8名激励对象退休,同意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共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6.14万份(前述8名退休的激励对象,在情况发生之日,对其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继续保留行权权利,其未获准行权的期权作废)。本次调整后,股权激励对象调整为1,009人(不含退休人员),授予后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2,076.405万份。

(二)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1、激励对象行权情况

注明:由于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所得股票需在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上市交易,以上行权数据为截至2022年9月30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数据。

2、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股票。

3、行权人数

经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确认,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现有激励对象为1,009人(不含退休人员)。截至2022年9月30日累计有606人参与行权,其中2022年第三季度48人参与行权。

4、2022年第三季度自主行权价格为15.54元/股。

(三)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2、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

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过户股份数量共178,050股。

(四)行权股份登记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通过自主行权方式,2022年第三季度共行权且完成股份登记过户178,050股,获得募集资金2,766,897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累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过户股份7,981,070股,累计获得募集资金124,025,828元。该项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情况

(一)本次股票期权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日,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并对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发表了意见。

3、2019年8月2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官网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19年8月24日起至2019年9月30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4、公司于2019年11月18日召开了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公司于2019年11月28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确定2019年11月28日为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日。鉴于首次授予部分536名激励对象中,23名激励对象因放弃、退休和离职的原因,上述23名激励对象不再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536名调整为513名,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240万份调整为2,164.50万份,其中首次授予部分调整为1,716.70万份,预留授予部分为447.80万份不变。

6、公司于2020年9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0年9月9日为授予日,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共计114万份,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相关事项调整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以及《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相关事项调整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

鉴于公司自2019年11月29日至2021年10月26日,首次授予部分34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退休、1名激励对象成为公司监事不符合行权条件以及1名激励对象2020年度年绩效考核未达标的原因,同意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共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98.45万份;预留授予部分1名激励对象离职,同意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共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5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本次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权益的股权激励对象由513人调整为477人,首次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716.70万份调整为1,618.25万份;公司预留授予权益的股权激励对象由5人调整为4人,预留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14万份调整为99万份。

8、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调整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自主行权价格由12.67元/股调整为12.41元/股,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自主行权价格由21.15元/股调整为20.89元/股。

(二)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1、激励对象行权情况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行权情况如下:

注明:由于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所得股票需在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上市交易,以上行权数据为截至2022年9月30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数据。

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本季度尚未行权。

2、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股票。

3、行权人数

经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确认,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现有激励对象为477人。截至2022年9月30日累计241人参与行权,其中,2022年第三季度共有200人参与行权。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可行权人数为4人,截至2022年9月30日尚未有人参与行权。

4、行权价格

自2022年6月13日起,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自主行权价格由12.67元/股调整为12.41元/股,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自主行权价格由21.15元/股调整为20.89元/股。

(三)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2、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

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过户股份数量共为2,072,400股。

(四)行权股份登记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通过自主行权方式,2022年第三季度共行权且完成股份登记过户2,072,400股,获得募集资金25,718,484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累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过户股份2,954,400股,累计获得募集资金36,852,396元。该项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可转债行权及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导致公司股本变动的情况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1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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