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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2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ST科华 公告编号:2022-089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2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1、 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970号文”批准,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公开发行了73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73,800.00万元。

2、 可转债上市情况

深交所“深证上[2020]731号”文同意,公司73,800.00万元可转债于2020年8月20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科华转债”,债券代码“128124”。

3、 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8月3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2月3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6年7月27日)止。

4、 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0年12月22日,公司完成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42.68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涉及激励对象52人。其中,其中首次授予部分39.72万股,预留授予部分2.96万股。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股本减少,“科华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前为21.50元/股,调整后为21.5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0)。

因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结果,自可转债发行之日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行权并完成过户的累计股数为339,75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行权股数为317,500股,占前次调整价格后公司总股本的0.062%,行权价格为13.295元;预留授予部分行权股数为22,250股,占前次调整价格后公司总股本的0.004%,行权价格为11.315元。同时,2021年6月30日,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包括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鉴于上述原因,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科华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21.3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科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2021年12月28日,公司完成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475,8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涉及激励对象19人。其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447,300 股,注销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28,500 股。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股本减少,“科华转债”转股价格由21.30元/股,调整为21.3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调整“科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2)。

因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结果,自2021年7月6日至2021年12月30日,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行权并完成过户的累计股数为51,50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行权股数为39,500股,占前次调整价格后公司总股本的0.008%,行权价格为13.095元;预留授予部分行权股数为12,000股,占前次调整价格后公司总股本的0.002%,行权价格为11.115元。同时,2022年6月30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包括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鉴于上述原因,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科华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21.2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科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二、 公司可转债转股情况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2年第三季度,科华转债因转股减少52,300元(523张),转股数量为2,460股。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剩余可转债余额为737,592,900元(7,375,929张)。

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三、 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科华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或拨打公司投资者联系电话021-64954576进行咨询。

四、 备查文件1、截至2022年9月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公司股本结构表;

2、截至2022年9月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科华转债”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ST科华 公告编号:2022-090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科华,证券代码:002022)于2022年9月29日、9月30日、10月10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第一大股东的核实情况

1、 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致珠海保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保

联”)《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征询函复函》:

(1)、 你公司涉及的重大仲裁事项已经进行了披露;

(2)、 你公司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已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则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并进行了披露;

(3)、 除此上述事项之外,我公司不存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规定针对你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4)、 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我公司不存在买卖你公司股票的情形。

(5)、 未发现涉及科华生物的需要我公司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不存在其他可能对你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二)、重大事项情况

1、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披露了《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摘要,公司拟采用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彭年才、李明、苗保刚、昱景同益合计持有的西安天隆科技有限公司和苏州天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隆公司”)38.00%股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各方正在有序推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各项工作。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核准后方可正式实施。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于2022年10月1日披露了《关于SDV20210578仲裁案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87),披露了关于公司与天隆公司少数股东彭年才、李明、苗保刚、西安昱景同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就各方签订的《关于西安天隆科技有限公司和苏州天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书》所引起的争议及仲裁进展情况。截至本次公告披露日,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第二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对本案进行了开庭审理,但尚未作出裁决。天隆公司少数股东和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各自向仲裁庭提交了《申请人关于和解谈判阶段性进展的汇报(三)及再次延长和解协商期限的申请》和《被申请人关于延长各方和解协商期限之申请书》。同日,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秘书处签发(2022)沪贸仲字第19241号文,仲裁庭决定同意再次给予各方和解协商期限,并要求各方在2022年10月31日前将协商结果告知秘书处。

3、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披露了《关于诉讼进展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对于公司提起的股东知情权之诉,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尚未对本案作出裁判。

此外,公司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二)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关注到媒体和投资者对上述仲裁、诉讼事项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给予了关注,除此以外,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三)其他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三、 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 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1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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