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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41,982,9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32%;反对4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ST易尚       公告编号:2022-050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取消、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0月13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0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13日上午9:15—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13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甲岸南路22号易尚创意科技大厦23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刘梦龙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理人,下同)共25人,代表股份42,027,81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54,529,613股)的比例为27.1973%。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40,410,76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6.1508%;(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0人,代表股份1,617,0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464%。

2、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617,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64%。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1,982,9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32%;反对4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72,1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7.2233%;反对4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77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934,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567%;反对10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4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林庆得先生以及其一致行动人刘梦龙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表决权股数为39,988,268股,予以回避表决,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12,1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3.5129%;反对10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6.48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方啸中、黄心怡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ST易尚       公告编号:2022-052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尚展示”)于2022年9月1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半年报问询函〔2022〕第 29 号),现就问询函中问题回复如下:

1.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0,456,512.96元,实现净利润-135,427,516.64元。其中,营业收入包括展示行业营业收入38,923,530.25元,贸易服务收入70,332,881.77 元,其他业务收入21,200,100.94元。

请你公司结合展示行业、贸易服务、其他业务的具体收入构成情况,并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对营业收入扣除的相关规定,分析说明你公司报告期内实现的营业收入是否存在需被扣除的情形,如是,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3.11条第(一)项规定的终止上市风险,并充分揭示相关风险。

公司回复:

公司展示行业业务主要由终端展示业务、循环会展业务及虚拟展示业务组成,结合展示行业、贸易服务、其他业务的具体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1)终端展示业务

公司的终端展示业务主要是根据客户的品牌战略推广需求,运用多媒体、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创意设计出终端展示综合解决方案,通过智能化、模块化的生产、采购、安装、集成完成交付,并实现客户展示终端的快速建设和标准化统一复制,推广客户的企业文化,展示客户的品牌形象,促进客户产品销售,为客户持续创造价值。受疫情反复的影响,国内展览展示行业出现阶段性停转,公司终端展示业务受到较大影响。报告期内,终端展示业务实现收入26,255,116.60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为20.13%。

(2)循环会展业务

公司循环会展业务,主要是为展商、场馆、展会服务商提供展台设计、特装租赁、型材开发、巡展等可循环展览解决方案。受疫情反复的影响,会展行业出现阶段性停转,公司会展业务受到较大影响。报告期内,循环会展业务实现收入9,858,634.59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为7.56%。

(3)虚拟展示业务

公司虚拟展示业务,主要是为客户提供基于三维数字化和虚拟增强现实方案的设计、研发与实施,以及其他基于3D视觉技术的相关产品和解决方案等服务。包括三维数字化、3D打印、基于3D\AR\VR\全息显示技术的综合解决方案、三维人工智能系统研发与应用等。在虚拟展示业务领域,业务拓展不及预期,下游客户需求降低,公司虚拟展示业务受到较大影响。报告期内,虚拟展示业务实现收入2,809,779.06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为2.15%。

(4)贸易服务

公司贸易服务是为配合布局3D+5G业务,努力将3D技术在通信电子、物联网行业中应用落地,配套开展电子产品销售业务,并逐步从贸易走向产品研发。主要包括销售集成电路、显示屏等电子产品。报告期内,贸易服务实现收入70,332,881.77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为53.91%。

(5)其他业务

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来自易尚三维产业园、易尚创意科技大厦部分房产租赁和物业管理费用。报告期内,其他业务实现收入21,200,100.94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为16.25%。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对营业收入扣除的相关规定,公司报告期内实现的营业收入中,符合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为废料收入,需被扣除金额为14,889.38元,未发现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和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由于公司营业收入扣除金额较小,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3.11条第(一)项规定的终止上市风险。

2.2022年4月29日,亚太(集团)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你公司2021年年报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非标意见的事项有八项。

请你公司逐项说明截至目前,上述事项对你公司影响的消除情况,你公司是否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3.11条第(三)项规定的终止上市风险,并充分揭示相关风险。

公司回复:

公司正在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审计涉及的非标意见事项并积极与各方沟通解决。截至目前,相关事项对公司影响的消除情况如下:

上述事项具体进展情况如下:

涉及事项之(一),截止目前,公司与客户沟通最新进展情况如下:

1、客户一:自2010年1月起至报告期末,公司为客户一提供展厅、专卖店设计、建设及展示道具生产安装等服务,承接工程总额1,022,760,258.00元,项目经客户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2020年客户一对其旗下专卖店工程项目进行复核(抽查)查验工作,因公司工程涉及的产品数量众多且跨期比较长,客户一根据其自身内部要求复核发现部分门店工程量与结算验收工程量因测量方式等原因存在差异,故2021年客户一暂停支付公司款项尾款并与公司交涉确定工程总额情况。截至回函日,客户一工程量复核工作已完结,双方沟通达成一致意见,按照复核的结果以及抽查的比例最终推算拟调整最终结算金额为938,963,108.65元,差异金额为83,865,349.35元,其余工程款已结清,公司将差额部分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2、客户二:截止目前,经双方沟通协商,客户二于2022年5月出具付款计划承诺书,承诺自2022年9月30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分四期按计划支付款项,公司正积极与客户沟通跟进款项回收。

3、客户三:截止目前,经双方沟通协商,客户三于2022年5月出具还款计划书,承诺自2022年9月30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分四期按付款计划支付款项,公司正积极与客户沟通跟进款项回收。

4、客户四:2005年起,公司承接客户四专卖店建设项目,2019年客户四以工程质量纠纷尚未解决为由拒绝支付款项,对此双方进行多次协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客户四方面暂停支付公司款项尾款,因公司后续还想争取与之合作故未提起诉讼追偿剩余款项,后续公司将继续跟进款项催收工作。

5、客户五:2021年11月客户五执行重整计划,公司已申报相关债权金额为18,798,525.62元,目前正在推进款项催收工作。

6、客户六:公司正在持续跟进客户六公司情况,多方催促其支付剩余款项。

7、客户七:2020年客户七经营不善改由江西国资委接手经营,公司相关人员多次沟通均被客户七以其正处于控股股东国企整合阶段,债权交接手续繁杂、目前难以核对款项余额为由拖延支付款项,公司仍将持续积极与客户七沟通进行账款催收工作。

8、客户八:公司相关人员催收应收款项,客户八以公司提供展示道具有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支付款项,多次协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目前双方正在协商解决方案,后续公司相关人员会继续进行沟通。

9、客户九:2018年2月公司承接遵义市汇川区工业经济局“遵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应用创新示范中心”项目,项目总额16,621,657.48元,剩余应收账款8,521,657.48元,公司多次向客户催收,均被对方告知目前业主方政府财政资金紧张,未收到对方回款暂无法支付公司货款,待财政资金缓和收到对方款项后再行支付尾款,鉴于对方单位性质特性并考虑后续项目合作可能性,公司仍将持续催促客户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工程款支付。

10、客户十:截止目前,经双方沟通协商,客户十已于2022年5月出具付款计划书,承诺后续按付款计划支付款项。

涉及事项之(三),截止目前该事项说明及进展情况如下:

截止目前公司与上述客户的沟通情况和截至目前的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涉及事项之(七),截止目前对该事项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2022年上半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015,465.72元,主要是受国内疫情反复影响及为展示行业上半年度的淡季,公司营业收入下降所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可能存在持续为负的风险;报告期内以及期后已到期债务,公司与出借方主体经过多方协调,落实以展期、续贷等方式消除部分到期债务情况,并降低贷款利率,减少企业财务费用,截止目前已归还一部分到期债务。

对于上述情况,公司管理层将加强经营管理,以稳经营、促发展和保障资金流动性为管理重点,优化债务结构,结合已成功展期及续贷的处理模式,将持续积极推进解决到期债务事项,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同时进一步提升内部风险控制,强化事前风险预判和管控。集中优势夯实现有优质业务,紧抓市场机遇、深入拓展区域市场,保障经营指标稳中有进,实现公司现金流稳定。公司将以聚焦主业、做强主业为核心,加速恢复公司业绩及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目前公司全力清收历史应收账款,提高客户信用评级,加快应收账款回款进度。同时根据公司现有业务优化供应链,延长付款账期,减少预付款支出。

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保持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力争尽快消除所有非标意见事项,后续尚待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审查出具相关专项报告,关于出具消除非标事项的报告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主动配合会计师提前审查2022年度财务情况,争取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能出具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目前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处理,如果公司2022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1条之规定情形的,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报告期内,你公司5家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净利润均为负。请你公司结合上述5家子公司主营业务市场前景、行业环境,主营业务开展及运行情况等,说明你公司针对改善持续经营能力已采取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回复:

(1)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易尚数字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尚数字”)为公司与广东盛迪嘉集团有限公司于2015年共同设立,公司持股比例为51%。易尚数字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且易尚数字取得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主营业务主要为以自有物业租赁及房产销售为主。易尚数字自2018年开始销售其新建成的易尚创意科技大厦部分房产,约10640平方米房产可公开销售,其中办公部分约8690平方米,商业部分约1950平方米。易尚数字2019至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518,160,661.80元,净利润10,586,819.37元,主要系房产销售及自有物业租赁收入。报告期内,因易尚创意科技大厦可销售房产数量减少,实现营业收入19,735,101.30元,为自有物业租赁收入。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4,540,086.24元,主要是支付利息所致。

(2)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易尚展览展示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易尚”)主营业务是为展商、场馆、展会服务商提供展台设计、特装租赁、型材开发、巡展等可循环展览解决方案。上海易尚2019至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19,587,208.47元,净利润424,880.36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909,676.10元,净利润-3,835,305.24元,主要系受疫情反复的影响,会展行业出现阶段性停转,公司会展业务受到较大影响。

(3)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易尚展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易尚”),位于惠州的品牌终端展示生产基地,主营业务为终端展示业务,为客户提供终端展示综合解决方案,包括展览展示道具、商场展示道具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等业务。惠州易尚2019至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466,635,395.74元,净利润-63,868,570.83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1,785,814.29元,净利润-11,374,323.68元,主要系受疫情反复的影响,线下消费场景遭受重创,终端展示领域持续低迷,公司终端展示业务受到较大影响。

(4)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易尚远维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尚远维”),主要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为主,主营业务为计算机软硬件产品、电子产品、三维扫描、三维立体显示、三维打印产品与材料的开发、销售与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据服务及数字化资源开发等。易尚远维2019至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374,005,195.43元,净利润-267,202,561.09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70,332,882.53元,净利润-1,909,276.37元,主要系业务拓展不及预期,下游客户需求降低,公司对应业务受到较大影响。

(5)公司控股子公司奥克坦姆系统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克坦姆苏州”),主营业务为循环会展业务,主要是为展商、场馆、展会服务商提供展台设计、特装租赁、型材开发、巡展等可循环展览解决方案。公司与全球环保展览系统的发明者和行业标准制定者德国奥克坦姆集团合作,专注于循环会展系统及共享服务平台的研发、设计、生产和服务。奥克坦姆苏州2019至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40,728,454.19元,净利润-2,884,678.37元,主要系循环会展业务收入。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3,946,054.99元,净利润-652,010.50元,主要系受疫情反复的影响,会展行业出现阶段性停转,公司会展业务受到较大影响。

公司上述子公司所涉行业有终端展示行业、循环会展行业、虚拟展示行业及房地产行业。2020年以来,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国内疫情总体呈现多发态势,全国多地实施了不同程度的疫情防控措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行业下游需求市场长时间停滞。国内展览展示行业、会展行业出现阶段性停转,房地产行业竞争益加激烈,公司子公司主营业务所涉上述行业发展前景存在不确定性,存在业绩下滑的情形和风险。

未来公司经营管理层将将审慎决策,持续加强企业的经营管理,根据内外部环境变化适时优化或调整经营策略,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实现相关业务领域的专业化运作。加强母子公司资源整合,增强公司及子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业务领域规模化高质量发展,努力提高各业务板块的盈利能力,保持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4.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47,577,132.30元,请你公司具体说明货币资金,特别是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的存放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存放的具体地点、具体银行名称、存放方式、利率情况,结合公司资金管理政策,进一步核查是否存在被其他方,特别是关联方使用的情况。

公司回复:

公司货币资金中现金由专人保管,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分别存放于集团总部及子公司;银行存款存放于集团总部及各子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内。其存放情况如下:

公司资金管理制度涵盖了货币资金的各个主要流程,对货币资金管理采取统一调度,集中管理政策,确保资金安全、规范收支、高效周转。在经过多层的审批权限审批设置及岗位分工机制下,公司不存在货币资金被其他方,特别是关联方使用的情况。

5.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510,489,140.70元,较期初减少102,316,735.30元。请你公司:

(1)补充说明你公司2021年审计报告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涉及事项之(一)和(三)中相关应收账款在报告期内收回情况;

公司回复:

公司2021年审计报告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涉及事项之(一)中相关应收账款在报告期内没有收回情况。

公司2021年审计报告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涉及事项之(三)中相关应收账款在报告期内收回情况如下表:

(2)补充说明报告期内,你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以及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包括涉及客户的具体名称、与你公司及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交易发生的具体时间、金额、内容、定价依据、交易结算方式、货物交割时间、收入确认时点和依据、应收款项截至目前的收回情况、报告期内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公司回复:

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具体情况如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经向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询问确认,上述客户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目前,上述应收账款收回情况及报告期内坏账准备计提的情况如下:

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都有按账龄组合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部分客户根据其经营情况、偿债能力单独计提坏账准备,报告期内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充分的。

6.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合计余额为70,521,561.84元,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为58.56%,相关款项未结转的原因均为材料未送达。请你公司说明上述预付款的具体情况,包括涉及供应商的具体名称、与你公司及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交易发生的具体时间、金额、内容、定价依据、交易结算方式、货物交割时间、交易对方是否具备履约能力,同时,说明相关材料未送达的具体原因,是否存在相关预付款流向关联方的情形,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公司回复:

上述预付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预付款材料未送达主要受疫情影响,公司下游客户产品需求减少,推迟交货时间,延期生产。上述款项,经问询及核实,未发现预付款流向关联方的情形,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7.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应收款项账面余额为200,634,551.47元,其中往来款余额为185,200,454.31元,较期初增加45,770,048.13元。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上述往来款发生的具体情况,包括发生往来款的单位具体名称、与你公司及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相关款项往来发生的具体时间、内容、原因、必要性、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以及约定的偿还时间、是否发生逾期,如是,说明截至目前的解决进展。

公司回复: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往来款情况如下:

截至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中往来款较期初增加45,770,048.13元,主要是将供应商应退归设备款及材料款转至其他应收款所致。经查询工商登记信息以及问询核实,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述往来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8.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156,181,745.25元,较期初增加24,209,676.07元,其中原材料余额为49,283,020.93元,较期初增加41,697,792.98元,整体展示项目余额为13,207,664.42元,较期初增加8,013,600.11元。请你公司:

(1)详细说明你公司报告期内新增原材料的具体内容,供应商与你公司及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回复:

报告期内新增原材料具体情况为:

经查,供应商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结合你公司2021年存货销售情况以及你公司2022年业务开展规划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原材料存货新增的原因和合理性;

公司回复:

2020年下半年度,受国内疫情好转,市场货币资金充裕,整体市场恢复良好,国家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相继出台政策刺激经济,行业下游客户业务量需求见长,为巩固客户群体,公司对2021年发展做了战略规划,经公司管理层决定,为完成2021年销售任务,锁定成本,提高公司效益,决定对部分产品提前做备货准备,与供应商签订备货采购合同,按合同约定预付采购货款。由于市场环境及政策改变,下游部分客户需求骤减,2021年公司销售了部分3D扫描仪。由于2021年已签订相关合同且已支付部分预付款,为履行2021年剩余的采购合同,2022年公司将继续采购3D扫描仪配件,销售3D扫描仪,直至履行完毕所有剩余采购合同。由于受市场大环境影响,目前销售不及预期,导致库存增加。因此,报告期内原材料新增具有合理性。

(3)结合你公司整体展示项目的具体情况,说明你公司将该项目列为存货的会计处理依据及合理性,相关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的测试依据和结果。

公司回复:

公司存货是指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处在生产过程中的整体展示项目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和整体展示项目。整体展示项目主要为企业的营销终端提供展示策划、形象设计、展示道具生产、装饰装潢等一体化的解决方案,主要包括处在生产过程中及已发送至项目地但未与客户进行结算验收和确认收入的整体展示项目,公司对整体展示项目保留所有权,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定义的范围,公司将整体展示项目列为存货是合理的。由于整体展示项目有对应的合同作为保障,且部分已发送至项目地,只待验收结算确认收入,故未发生减值,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9.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存在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余额为101,272,290.46元,较期初增加89,626,128.5元。请你公司补充说明相关借款发生的时间、原因、融资款项的具体使用情况、债务期限、利息、逾期时长、逾期违约金计算方式,同时,结合上述借款的担保情况,说明相关违约是否可能导致你公司的资产被实施强制执行措施,是否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如是,请充分揭示相关风险。

公司回复:

公司存在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明细如下:

公司债务担保情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其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易尚数字担保,将所持有的易尚数字不超过51%的股权质押给出借方,易尚数字以其所持易尚创意科技大厦房产进行抵押。根据深圳市国房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评估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易尚创意科技大厦公允价值为1,522,636,800元。目前公司与出借方正在友好协商,多渠道寻求解决到期债务的方法,力争以展期等方式解决到期债务问题。若后续协商无果,将可能导致公司的资产被实施强制执行措施。目前易尚创意大厦主要为一层自用办公、部分闲置房产租赁及销售,租金收入主要用于偿还该贷款项目利息,若被强制执行公司总资产将减少但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10.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民间借款余额为164,321,399.47元,较期初余额增加12,695,704.6元。请你公司:

(1)补充列示你公司民间借款余额发生的时间、合同签署日期、借款用途、出借方、借款利率、抵押物情况、借款期限、到期时间等;

公司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民间借款情况如下:

(2)说明你公司截至目前对上述借款的偿还情况,说明是否存在逾期情形,如是,说明逾期金额、逾期利率、相关抵押物是否存在被强制执行的风险,是否会影响你公司正常经营,同时,说明你公司拟采取或已采取的措施。

公司回复:

截至目前上述借款尚未偿还,存在部分到期未归还,到期未归还金额74,321,399.47元,逾期利率与原借款利率一致。目前公司与出借方正在友好协商,多渠道寻求解决逾期债务的方法,力争以展期等方式解决违约债务问题。若后续协商无果,有可能导致相关抵押物被实施强制执行措施,将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11.报告期内,你公司发生关联方资金拆借,其中拆入金额为68,820,000.00元,拆出金额为83,430,000.00元。请你公司说明相关款项的形成背景及截至目前收回的情况,是否已履行审议程序,并说明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公司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如下:

上述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及归还银行借款,系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遵循公平、自愿原则,公司无需支付费用,借款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且利率为零,公司对上述借款无抵押,无担保,因此未有相应审议及披露程序。上述关联方资金拆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且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ST易尚         公告编号:2022-051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暨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梦龙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表决权股数为39,988,268股,占公司总股本25.88%。

2、本次司法处置标的为公司股东刘梦龙先生持有公司的12,721,827股股份。若本次股份拍卖完成,刘梦龙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将发生被动减持暨权益变动数量为12,721,827股,占其及一致行动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31.81%,占公司总股本8.23%,刘梦龙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表决权股数为27,266,411股,占公司总股本17.65%,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3、鉴于本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拍卖实施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东股份将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通过查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获悉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1月17日10时至2022年11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公开拍卖公司股东刘梦龙先生所持公司股份12,721,827股(目前全部处于质押/司法冻结状态)。目前处于拍卖公示期,若本次拍卖成功,将导致刘梦龙先生出现被动减持的情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目前刘梦龙先生正在积极协调沟通相关事项,并采取相关应对措施与民生证券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积极争取早日妥善解决上述事项。公司已于2022年9月26日披露了《关于股东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本次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具体内容详见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相关信息。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梦龙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累积被冻结的数量为32,250,268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0.87%。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轮候冻结生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刘梦龙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林庆得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表决权股数为39,988,268股,占公司总股本25.88%。若本次股份拍卖完成,刘梦龙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将发生被动减持暨权益变动数量为12,721,827股,占其及一致行动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31.81%,占公司总股本的8.23%。本次权益变动后,刘梦龙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林庆得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表决权股数为27,266,411股,占公司总股本17.65%,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鉴于本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刘梦龙先生正在积极协调沟通相关事项,并采取相关应对措施与民生证券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积极争取早日妥善解决上述事项。公司将根据后续拍卖实施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事项不会影响刘梦龙先生与林庆得先生筹划的股权转让事宜。相关

事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事项进展。股权转让各方

将在符合规定的要求下完成股权交易。该股权转让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目前公司经营活动正常,本次事项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公司控制权等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需要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3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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