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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公司将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的要求,结合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择机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并严格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6月23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中期票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8日披露的临2022-046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2-047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于2022年6月24日披露的2022-057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2〕GN23号),同意接受公司绿色债务融资工具注册,现将主要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绿色债务融资工具注册金额为10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应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的要求,结合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择机 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并严格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18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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