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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邹慧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300800       证券简称:力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1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0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议案,并于2022年10月25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9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邹慧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邹慧女士召集并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完成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及稳健型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布的中、低风险非保本理财产品,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品、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该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300800         证券简称:力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4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力合科技”)已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30号)核准,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0.6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12,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4,792,066.04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8,007,933.96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10月30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9]第4-00025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稳步推进,因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的周期性,部分募集资金将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一)投资目的

鉴于募投项目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投资额度

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四)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定期存款等,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品、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行为。

(五)授权有效期

该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在授权的范围内,董事会的权限包括:选择合格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投资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在此期间董事会可指派相关人员办理具体业务。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时,公司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要求受托方明确做出保本承诺;

3、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和正常的生产经营。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分别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上述两项现金管理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300800         证券简称:力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3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力合科技”)已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及稳健型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布的中、低风险非保本理财产品,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品、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行为。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投资额度

不超过8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及稳健型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布的中、低风险非保本理财产品,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品、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行为。

(五)授权有效期

该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在授权的范围内,董事会的权限包括:选择合格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投资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在此期间董事会可指派相关人员办理具体业务。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分别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上述两项现金管理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300800         证券简称:力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0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0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议案,并于2022年10月25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9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人数1人,董事李雷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广胜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广胜先生召集并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完成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及稳健型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布的中、低风险非保本理财产品,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品、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该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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