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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600278            证券简称:东方创业             编号:2022-044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东方国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东方国际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东方国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由集团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及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可从事其他本外币金融服务,每年集团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贷款余额不超过公司上年末合并报表经审计净资产的50%;在集团财务公司经营范围内,每年除贷款外的其他业务的余额不超过公司上年末合并报表经审计总资产的50%。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协议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公司独立董事均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见临2022-045号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宋庆荣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2022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2022年度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与内控审计工作。在2022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发生重大变化的前提下,审计总费用不超过 300万元人民币(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不超过2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不超过40万元),详见临2022-046号公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临2022-047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78            证券简称:东方创业          编号:2022-046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2022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71人,注册会计师94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13人。

天职国际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6.7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1.1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9.41亿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22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82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初至今,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涉及人员16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1)曾莉,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2)刘华凯,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3)黄燕燕,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4)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徐新毅,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6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在2022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发生重大变化的前提下,审计总费用不超过 300万元人民币(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不超过2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不超过40万元),较2021年度审计费用增加1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2年10月20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2022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报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提交的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审议程序充分、恰当。同意聘请其为公司2022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2022年10月20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关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2022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2022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报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审议程序充分、恰当。同意聘请其为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2022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2年年报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在2022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发生重大变化的前提下,审计总费用不超过 300万元人民币(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不超过2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不超过40万元)。

公司全部8名董事参与本项议案表决,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生效日期

说明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78             证券简称:东方创业            编号:临2022-045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国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创业”)的控股股东-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东方国际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东方国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及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可从事其他本外币金融服务。集团财务公司向公司发放贷款的条件不高于集团财务公司向其他任何第三方发放贷款的条件,向公司吸收存款的条件不低于集团财务公司向其他第三方吸收存款的条件,且公司并无任何强制性义务须将其自有资金存款至集团财务公司。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在集团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269,490.60万元,贷款余额为62,159.72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每年集团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贷款余额不超过公司上年末合并报表经审计净资产的50%;在集团财务公司经营范围内,每年除贷款外的其他业务的余额不超过公司上年末合并报表经审计总资产的5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9 年11月13日,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由集团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及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可从事其他本外币金融服务,期限三年。上述协议即将于2022年11月13日到期,公司拟与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由集团财务公司继续为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及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可从事其他本外币金融服务,业务内容为:

1、每年集团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贷款余额不超过公司上年末合并报表经审计净资产的50%。

2、在集团财务公司经营范围内,每年除贷款外的其他业务的余额不超过公司上年末合并报表经审计总资产的50%。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期限三年。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在符合国家法律及有关规定下,本协议将继续续展,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集团财务公司或公司给予对方提前三个月之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为止。

集团财务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东方国际集团控股51%的子公司。东方国际集团持有公司427,293,87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8.43%,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所涉及的最高可交易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宋庆荣回避表决。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班子全权负责本协议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和其他后续操作事宜的具体实施。

二、关联方介绍

集团财务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国铭,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488号3号楼,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4UX9N,金融许可证编号:00855052,机构编码:L0260H231000001,注册资本:100,000万元,经营范围:(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1年底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054,989.65万元,归属母公司的净资产为114,650.23万元,负债940,339.42万元,2021年1-12月的营业收入为21,211.80万元,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7,760.53万元。

2022年9月底其总资产为857,501.99万元,归属母公司的净资产121,383.90万元,负债736,118.09万元,2022年1-9月的营业收入10,179.56万元,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6,733.68万元(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集团财务公司向东方创业发放的贷款条件不高于集团财务公司向其他任何第三方发放贷款的条件,也不会高于其他商业银行向东方创业发放贷款的条件,并给予东方创业优于其他第三方的权利。

2、集团财务公司向东方创业吸收存款的条件不低于集团财务公司向其他第三方吸收存款的条件,也不会低于其他商业银行吸收存款的条件,且东方创业并无任何强制性义务须将其自有资金存款至集团财务公司。

3、集团财务公司向东方创业所提供除贷款外的其他业务都将按照市场化的原则进行,不会违背公平、公正的原则。

4、集团财务公司向东方创业发放的贷款以及担保事项,依照各主体之间就借款、担保所签订的具体合同确定。

5、集团财务公司承诺从未并且今后也将不会要求东方创业向其提供任何非商业性的利益和优惠条件。

在遵守本协议的前提下,东方创业与集团财务公司应分别就相关具体金融服务项目进一步签订具体合同以约定具体交易条款,该等具体合同必须符合本协议的原则、条款和相关的法律规定。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目的: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

2、影响:集团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受中国银监会及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在获准范围内,按其运营要求提供服务,客户仅限于成员单位。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要求,定期对集团财务公司的风险进行持续评估,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和《关于公司与东方国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相对可控。

集团财务公司向公司所提供的贷款业务都将按照市场化的原则进行,没有违背公平、公正的原则。集团财务公司向公司吸收存款的条件不低于集团财务公司向其他第三方吸收存款的条件,也不低于其他商业银行吸收存款的条件。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有利于充分利用平台优势,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当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审计委员会及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宋庆荣回避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予以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全票赞成该关联交易议案并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拟与公司控股股东东方国际集团的控股子公司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由集团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及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可从事其他本外币金融服务,每年集团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贷款余额不超过公司上年末合并报表经审计净资产的50%;在集团财务公司经营范围内,每年除贷款外的其他业务的余额不超过公司上年末合并报表经审计总资产的50%。集团财务公司向公司发放贷款的条件不高于集团财务公司向其他任何第三方发放贷款的条件,向公司吸收存款的条件不低于集团财务公司向其他第三方吸收存款的条件,且公司并无任何强制性义务须将其自有资金存款至集团财务公司。集团财务公司是东方国际集团控股51%的子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所涉及的最高可交易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协议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集团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受中国银监会及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在获准范围内,按其运营要求提供服务,客户仅限于成员单位。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要求,定期对集团财务公司的风险进行持续评估,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和《关于公司与东方国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相对可控。

公司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有利于充分利用平台优势,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本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对本公司当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本次拟与公司控股股东东方国际集团的控股子公司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由集团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及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可从事其他本外币金融服务,每年集团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贷款余额不超过公司上年末合并报表经审计净资产的50%;在集团财务公司经营范围内,每年除贷款外的其他业务的余额不超过公司上年末合并报表经审计总资产的50%。集团财务公司向公司发放贷款的条件不高于集团财务公司向其他任何第三方发放贷款的条件,向东方创业吸收存款的条件不低于集团财务公司向其他第三方吸收存款的条件,且东方创业并无任何强制性义务须将其自有资金存款至集团财务公司。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协议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集团财务公司向东方创业所提供除贷款外的其他业务都将按照市场化的原则进行,没有违背公平、公正的原则。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充分利用平台优势,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本公司当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构成重大影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宋庆荣先生是关联董事,宋庆荣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78       证券简称:东方创业       公告编号:2022-047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第一部分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1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1月11日 下午2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娄山关路85号A座26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1月11日

至2022年11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和议案2已于2022年10月2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市家用纺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市丝绸进出口有限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个人股东持股票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授权人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法人单位证明、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2022年11月7日17:00前公司收到的传真或信件为准),但必须附上身份证和股票帐户卡复印件,并在显著位置标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2、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11月7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纺发大楼403室(近江苏路,电话:021-52383315传真:021-52383305)。

4、在上述登记时间段内,自有帐户持股的股东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参会安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特别提示如下:

(1)公司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能否正常召开,需根据相关防疫防控要求执行。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鉴于疫情的不确定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地点、召开方式、登记安排等有可能进行调整。如有调整,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

(2)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参会登记、出示“随申码”、“行程码”及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扫描场所码和数字哨兵、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会议全程须佩戴口罩并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

外地来沪返沪人员要出示外地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及来沪落地后进行的核酸检测,落实“三天三检”,且持有在上海24小时内进行的核酸检测,同时出示行程码,查验是否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不符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及股东或股东代表身份的,将无法进入会场。

2、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防疫用品、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会议咨询:股东大会秘书处。

地址:上海市娄山关路85号A座  邮编:200336

电话:021-52291197/52291198,62785521

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第二部分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1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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