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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持股比例变动达到1%的公告

2022年9月6日至本公告披露日,何建国先生、何卫国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67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其中:何建国先生减持65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何卫国先生减持3,01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2%。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1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持股比例变动达到1%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何建国先生、何卫国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何建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何卫国先生共同出具的《关于持股比例变动达到1%的告知函》。

2022年9月6日至本公告披露日,何建国先生、何卫国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67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其中:何建国先生减持65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何卫国先生减持3,01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2%。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注:上述表格中相关比例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有差异的系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2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

暨减持股份达到 1%的进展公告

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下期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士,由于个人资金需求,拟在减持计划期间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总数不超过10,983,66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5个月内进行,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5个月内进行。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公司于近日收到王进文先生和王翠莲女士出具的《关于持股比例变动达到1%的告知函》及《关于减持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获悉王进文先生和王翠莲女士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经过半,且在 2022 年3月7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达到公司总股本的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不一致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不一致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累计达到1%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减持计划一致,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规定。

2、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士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不确定因素,也存在是否按期全部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4、公司将持续关注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士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士出具的《关于持股比例变动达到1%的告知函》。

2.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3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王进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翠莲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306,0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7%,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王进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翠莲女士(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的时间:2021年4月2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

2、权益变动原因: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导致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25,862,0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637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8,306,0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7%,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王进文先生、王翠莲女士已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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