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2年10月13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6.09元/股(含),回购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不超过10,000万元(含)。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2-087
转债简称:精工转债 转债代码:110086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暨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2年10月13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6.09元/股(含),回购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不超过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7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精工钢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81)和2022年10月20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2-084)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暨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暨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2年11月1日首次实施了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2,141,2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0%,成交最高价为4.47元/股,成交最低价为4.1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53,061,668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二、其他情况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后续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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