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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盘龙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23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公开发行了2,76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7,600.00万元。经深交所“深证上[2022]306号”文同意,公司27,600万元可转债已于2022年4月8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盘龙转债”,债券代码“12705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自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1月1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盘龙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26.41元/股)的130%(含130%,即34.33元/股)。若在未来触发“盘龙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届时根据《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盘龙转债”。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盘龙转债”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23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公开发行了2,76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7,600.00万元。经深交所“深证上[2022]306号”文同意,公司27,600万元可转债已于2022年4月8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盘龙转债”,债券代码“127057”。

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披露的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3月9日,T+4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公司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2年9月9日至2028年3月2日。“盘龙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6.59元/股。

2022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2021年利润分派方案为:以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所持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2021年度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盘龙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26.59元/股调整为26.4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5月31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盘龙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三、本次可能触发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1月1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盘龙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26.41元/股)的130%(含130%,即34.33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若在未来触发“盘龙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届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盘龙转债”。

四、风险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将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点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盘龙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本次可转债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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