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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22-029号),公司股东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产投”)及其全资子公司广州国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发资本”)计划自上述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广州产投及国发资本本次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20,106,258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

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22-029号),公司股东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产投”)及其全资子公司广州国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发资本”)计划自上述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广州产投及国发资本本次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20,106,258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

公司于近日收到广州产投发来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的告知函》。来函表示广州产投及其全资子公司国发资本的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依据来函将本次减持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份来源:广州产投的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股份,国发资本的减持股份来源为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广州产投及其全资子公司国发资本的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广州产投及其全资子公司国发资本的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广州产投及其全资子公司国发资本的本次减持与其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及减持计划一致。

3、公司于2016年8月24日召开董事会八届十八次会议以及2016年9月19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同意向广州产投、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及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35,379,061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5亿元。此后,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广州产投认购的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86,678,978股于2017年5月22日上市,其承诺上述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或上市交易。广州产投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其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4、广州产投及其全资子公司国发资本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二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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