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司2022年8月23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编号:2022-039),10月28日—11月1日,中路集团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47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
证券代码:600818 证券简称:中路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0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路集团)持有公司股票92,082,8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65%。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司2022年8月23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编号:2022-039),10月28日—11月1日,中路集团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47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公司2022年8月23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编号:2022-039),计划于9月13日起的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预计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总股本的1%。10月28日—11月1日,中路集团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471,500股。
自减持计划起始至本公告日,中路集团累计减持1,47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0.46%。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
本次减持对公司经营不产生影响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2022年10月11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过户的公告》(编号:2022-046),中路集团所持公司2,680,000股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占公司总股本的0.83%。截至本公告日,中路集团持有公司股份92,082,8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65%;质押87,384,334股,占其所持股份的94.90%;累计被司法轮候冻结702,357,267股。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险。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3日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 票 简 称: 中路股份 中路B股
股 票 代 码: 600818(A股) 900915(B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杉路888号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拱乐路2100弄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2年11月2日
声 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
注:本报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 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3、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因信息披露义务人中路集团被司法拍卖中路股份股票2,680,000股、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1,471,500股,共计超过总股本的1%。
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系根据司法拍卖和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
二、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拟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中路集团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为 92,082,834股,其中被质押87,384,334股,被司法累计冻结702,357,267股,未来不排除被法院强制平仓被动减持的可能。
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中路集团所持公司2,680,000股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占公司总股本的0.83%;于2022年10月28日至11月1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1,471,500股中路股份股票,占其总股本的0.46%,累计减少1.29%。(详见中路股份临时公告:临2022-046、2022-050)。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中路集团持有公司股份96,234,334股,占公司总股本29.94%。本次权益变动后,中路集团的持股数量将降为92,082,834股,持股比例降为28.65%,不会直接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第五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及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自2022年5月2日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前6个月不存在买入中路股份股票的情形,卖出情形如下: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等相关知情人持有及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等相关知情人未有持有及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荣
日期: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日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及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此页无正文,为《中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荣
日期: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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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真实性原则:披露的信息应当如实反映客观情况,不得有虚假记载和不实陈述;2.准确性原则:披露的信息应当使用明确、贴切的语言和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文字;3.完整性原则:披露的信息应当内容完整、格式符合规定要求,不得有...股票入门 2024-10-15 14:38:10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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