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0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0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22-072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2年11月03日(星期四)下午3:00开始
(2)网络投票:2022年11月03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0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0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赛达北一道16号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王福军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7人,所代表公司股份数量 97,066,8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2,454,992股的53.2004%。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4人,代表股份数量 96,909,2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2,454,992股的53.114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数量 157,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2,454,992股的0.0864%。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 3,356,2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9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 3,198,6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3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 157,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4%。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管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提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 96,911,03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95%;反对155,8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05%;弃权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200,42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579%;反对155,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21%;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 97,065,83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1,0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355,22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2%;反对1,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8%;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璎、章东明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04日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22-073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力生制药”)于2022年10月2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11月0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王福军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的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本次会议选举张平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张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本次会议同意增补张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并担任召集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04日
附件:
张平先生简历:1969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华东理工大学化学制药专业工学士,天津财经大学企业管理硕士,南开大学企业管理博士,正高级工程师。曾援藏任昌都县县委常委、副县长;挂职任天津市宁河区副区长。历任天津药物研究院技术研究员;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董事;天津中新药业中新制药厂厂长;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中药现代化工作部部长、科技质量部部长、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副总经理、董事。现任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本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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