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下称“预披露公告”),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孟凡博先生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万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1.4683%);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2-055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孟凡博先生、王凯先生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下称“预披露公告”),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孟凡博先生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万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1.4683%);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王凯先生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0万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0.1468%);孟凡博先生及王凯先生本次合计拟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100万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1.6151%)。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上述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022年8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2022年11月3日,公司收到孟凡博先生、王凯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22年11月2日,孟凡博先生、王凯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区间已届满,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定,现将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注:1、孟凡博先生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转增的股份。
2、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68,108.0306万股减少至68,099.5306万股。上述减持比例以当时总股本68,099.5306万股为基数计算。
3、自最近一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2021年11月13日)以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孟庆南先生、王丽丽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孟凡博先生、王凯先生累计股份变动比例为-0.8074%。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1、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新增股份于2022年9月8日上市流通,本次行权后,公司总股本由68,099.5306万股增加至68,344.3306万股。上表减持前持股比例以公司当时总股本68,108.0306万股为基数计算,减持后持股比例以公司现时总股本68,344.3306万股为基数计算。
2、前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孟庆南先生、王丽丽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孟凡博先生、王凯先生持股比例合计被动增加0.0054%;前述股票期权行权事项导致孟庆南先生、王丽丽女士、孟凡博先生、王凯先生持股比例合计被动稀释0.1542%。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没有违反前述预披露公告的相关内容。
3、孟凡博先生、王凯先生未作出过有关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其所作承诺的具体内容请查阅预披露公告“三、本次拟减持股东承诺及其履行情况”相关内容。本次股份减持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等承诺的情况。
4、本次减持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孟凡博先生、王凯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2-056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发布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1月10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3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2年11月3日下午3: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5号公司4号楼3楼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其他说明
提案1.00需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1.00、2.00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11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登记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5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及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关要求
(1)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5)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4、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5号
邮政编码:430200
电话:027-81388855
传真:027-81383847
邮箱:fingu@fingu.com
联系人:彭娜、李珍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94”,投票简称为“凡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具体情况如下: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上述非累积投票提案,在该项议案“同意”、“反对”、“弃权”中填“√”,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不选或多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按弃权处理;
3、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4、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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