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网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于2022年11月15日届满,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等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7日、9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8日、9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于 2022年11月15日届满,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等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及锁定期情况

根据公司《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股份。2021 年11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76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11月16日非交易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账户“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该等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6476%。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即 2021年11月16日至2022年11月15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及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93)。

二、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2021年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将根据《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标的股票进行处置,授权委托管理委员会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市场情况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择机出售解锁的股份。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 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终止和延长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2021年持股计划存续期为 36 个月,自标的股票登记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计算 。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2021年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本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由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2021年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2、2021年持股计划股票锁定期届满之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延长

2021年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3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相关推荐

  • 公司于2022年1月5日收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宁德新能源起诉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相关产品侵害其ZL201720090970.4、ZL201420789403.4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材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7日...
    0阅读
  • 为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2年11月16日(星期三)14:00—16:00参加由山东证监局、山东上市公司协会联合举办并由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承办的“山东辖区上...
    股市公告 上市公司 东诚药业 2022-11-14 10:32:31
    0阅读
  •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1月11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赵国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赵国文先生因个人职务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将...
    0阅读
  •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翔集团”)于2022年10月9日被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淄博中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22)...
    0阅读
  •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钛业”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京钛白化工有限...
    0阅读
  • 深市A股涨幅
  • 深市A股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温馨提示请远离场外配资,谨防上当受骗。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股票频道STOCK.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