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内容参见2022年11月1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企业海隆公司投资建设海沧港区20-21#泊位6#仓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2-61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8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书面通知;
2、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星期三)上午9:00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授权委托出席董事1人。其中,公司董事长陈朝辉先生因公务原因请假,未亲自出席会议,书面授权公司董事胡煜斌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
4、本次会议由公司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董事胡煜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厦门港务发展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控股企业海隆公司投资建设海沧港区20-21#泊位6#仓库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2022年11月1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企业海隆公司投资建设海沧港区20-21#泊位6#仓库的公告》。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间接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2022年11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间接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陈朝辉先生、白雪卿女士、吴岩松先生、林福广先生、陈赟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0条的规定,本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该项议案可免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2022年11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华锦码头公司对外捐赠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2022年11月1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华锦码头公司对外捐赠的公告》。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12月2日(星期五)下午15:00在公司大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参见2022年11月1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2-62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8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书面通知;
2、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星期三)上午10:30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参会监事5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廖国省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厦门港务发展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华锦码头公司对外捐赠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石狮市华锦码头储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锦码头公司”)本次实施对外捐赠符合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要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社会形象,助力东西部协作与开展定点扶贫,本次捐赠资金来源于华锦码头公司自有资金,对本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全体股东利益构成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华锦码头公司通过福建省石狮市慈善总会向宁夏盐池县慈善协会捐款5万元人民币。
具体内容参见2022年11月1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华锦码头公司对外捐赠的公告》。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2-67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于2022年12月2日(星期五)下午15:00召开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2月2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2月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份登记日:2022年11月28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2022年11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附后),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关联股东将回避对关联议案的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2.特别说明
上述提案1已经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述提案2已经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0月27日、2022年11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其中,提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以上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会议登记: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来信请寄: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邮编:36101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2年11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3.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会议联系方式及相关费用情况
1.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炜翔
电 话:0592-5826220
传 真:0592-5826223
电子邮箱:wangwx@xmgw.com.cn
通讯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6日
附件一:
参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05”,投票简称为:“港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2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2月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附注:
1.同意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同意”栏内打“√”;反对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反对”栏内打“√”;弃权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弃权”栏内打 “√”。
2.表决票涂改无效,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选项内打“√”视为无效表决票。
3.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出具体指示或者对某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单位(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持有公司股份性质: 委托人/单位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日期: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2-65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为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或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下同)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业务顺利开展,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的子(孙)公司(以下统称“控股子公司”)2023-2024年度拟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每年的总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31,295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用于申请银行授信、贷款、开具保函、开立信用证、履约担保、银行承兑汇票等。其中,预计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630,495万元,预计为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800万元。具体担保额度分配情况如下表:
■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详见公司2022年11月1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1)就上述审批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本公司及上述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担保方全权签署上述额度内有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2)授权港务贸易董事会在60亿元用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审批额度内,可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及业务实际需要调剂港务贸易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实际担保额度及金额;(3)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06年11月30日
注册地点:厦门现代物流园区长岸路海天港区C2(联检大楼)13层
法定代表人:梁水波
注册资本:27,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100%股权
主营业务:港口贸易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2、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3、港务贸易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厦门港务海衡实业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18年8月1日
注册地点: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沧江路98号101室、103室
法定代表人:黄宁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股权结构:港务贸易持有100%股权
主营业务:港口贸易、平行进口汽车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2、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3、厦门港务海衡实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厦门港务海衡(香港)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17年5月25日
注册地点: 香港铜锣湾勿地臣街1号时代广场二座31楼
注册资本: 300万港币
股权结构:港务贸易持有100%股权
主营业务: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2、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3、厦门港务海衡(香港)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上海海衡实业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13年4月15日
注册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真陈路1000号1幢6楼B座1022室
法定代表人:黄宁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股权结构:港务贸易持有100%股权
主营业务:港口贸易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2、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3、上海海衡实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厦门外代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1995年7月28日
注册地点:厦门现代物流园区(保税区)屿南三路4号之一
法定代表人:陈景宽
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厦门外代持有100%股权
主营业务:国际货运代理、船舶代理、仓储等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2、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3、厦门外代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厦门外代航空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03年8月8日
注册地点: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屿南三路4号之一至之三
法定代表人:陈景宽
注册资本:8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厦门外代持有100%股权
主营业务:国际货运代理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2、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
3、厦门外代航空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被担保人产权关系图
以上被担保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2023-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订,后续具体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被担保方与相关单位在合理公允的条件下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在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1、上述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正常,公司为其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等事项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控股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或业务能力,担保风险可控;
2、上述担保事项是出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要,且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企业,被担保方系担保方的全资子(孙)公司或受同一母公司控制且分别持股100%的企业,担保方或其控股股东对被担保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具有绝对控制权,对被担保方的重大事项具有知情权,为其提供担保的整体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31,295万元担保额度,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正常的业务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前述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实施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预期担保情况
截至2022年10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提供担保的合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21,274.64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9.41%。公司及下属成员公司不存在为其它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事项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3、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2-66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华锦码头公司对外捐赠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月 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华锦码头公司对外捐赠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捐赠事项概述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石狮市华锦码头储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锦码头公司”)计划通过福建石狮市慈善总会向盐池县慈善协会捐款伍万元整,用于参与石狮市2022年闽宁协作社会帮扶项目。
本次对外捐赠符合公司积极履行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要求,能够更好彰显国有企业的责任担当,有利于助力东西部协作与开展定点帮扶,是进一步落实党中央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部署的举措。
本次捐赠事项已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捐赠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捐赠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捐赠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捐赠资金来源为华锦码头公司的自有资金,对本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全体股东利益构成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2-63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企业海隆公司投资建设海沧港区20-21#泊位6#仓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控股企业海隆公司投资建设海沧港区20-21#泊位6#仓库项目的议案》,现将该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打造东海沿海重要的粮食装卸集散基地,进一步满足周边客户需求,提高公司竞争力及服务水平,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厦门海隆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隆公司”)根据现有粮食货种经营情况及未来市场需求,拟在厦门港海沧港区20-21#泊位(以下简称“海隆码头”)预留用地投资新建6#粮食仓库1座,总仓容约7万吨,项目总投资规模约1.47亿元。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根据《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厦门海隆码头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沧江路98号综合楼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友锋
注册资本:45,000万元
主营业务:货运港口货物装卸、仓储服务(不含化学危险品储存、装卸)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65.08%股权,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持有海隆公司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海隆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建设方案
1.建设规模:本项目选址海隆码头5#仓库北侧的预留用地,拟新建1座粮食平房仓、散粮输送系统及配套工程,设计总仓容可满足7万吨油菜籽等粮食的堆存。6#仓库为一座单层建筑,长179.2米,宽66米,檐口高度约9.7米,屋脊高度约20.6米,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新增周转量35万吨/年。
2.装卸工艺:利用20#泊位码头已建成投用的散粮接卸系统,在仓顶中心新布置一条带式输送机,散粮通过输送机上的犁式卸料器卸料进仓,出仓则利用仓库南北两侧8座地坑及相配套的出料带式输送机。
3.投资规模:总投资规模约14,686.83万元。
4.建设工期:建设周期12个月。
四、经济效益分析
经测算,本项目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7.61%,动态回收期23.1年,经济效益回报相对良好。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近年来,海隆码头粮食作业量不断增长,已成为公司的核心作业货种,现有仓库库容无法满足客户的粮食接卸中转需求,自2021年以来常出现粮食船舶压港、潜在业务流失的情况。因此,通过新建仓库来缓解粮食仓容紧张的局面,有助于进一步释放海隆码头的作业能力,提高粮食接卸业务的竞争力与服务水平,打造东南沿海重要的粮食集散基地,为国家大力实施“粮食安全”战略、保障粮食供应链安全提供更为稳定、可靠、畅通的口岸物流通道。
(二)风险分析与防控措施
本项目主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建设风险、码头竞争风险、外部经济政治环境变化等方面的风险。海隆公司将通过加强市场跟踪分析、与大客户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提升码头生产能力、调整优化装卸仓储费率、引导客户加快货物周转、争取政府补贴与扶持政策等措施,控制、防范该项目的相关风险,进一步提高码头的竞争力。
(三)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符合国家粮食安全重大战略部署与海隆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打造东南沿海重要的粮食集散基地,充分发挥海隆码头区位优势,满足后方腹地企业粮食装卸需求,且项目经济效益良好,风险相对可控,对于公司提高粮食接卸业务的竞争力与服务水平、打造东南沿海重要的粮食集散基地具有积极的意义。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2-64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间接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成员企业的经营发展资金需要,2023-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成员企业拟向间接控股股东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务控股”)借款,借款本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借款金额在总额度内可于有效期内循环使用,利率不高于本公司向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或费率水平。本次借款无需公司及下属成员企业提供担保,单笔借款的额度、期限和具体利率将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或下属成员企业与港务控股根据实际情况商议确定。
(二)关联关系说明
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港务”)合计持有公司386,907,522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2.16%,为本公司直接控股股东;港务控股直接持有厦门港务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务投资”)100%股权,并通过港务投资间接持有国际港务100%股权,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向港务控股借款属于关联交易事项。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1月16日,公司第七届第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向间接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朝辉先生、白雪卿女士、吴岩松先生、林福广先生、陈赟先生回避了该议案表决,本项议案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0条“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下列交易,应当按照本节规定履行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以及本章第一节的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可以向本所申请豁免按照本规则第6.3.7条的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四)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相应担保”的规定,本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该项议案可免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以及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说明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关联人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5楼
法定代表人:蔡立群
注册资本:人民币31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26013542XA
经营范围:一、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二、对涉及港口、码头、物流、信息、房地产、酒店、物业、旅游、贸易、水产品加工等产业或行业的企业进行投资;三、依法为投资企业融资提供服务,利用各种渠道筹措资金自主进行投资;四、对银行、信托、担保、保险等金融服务及证券类企业进行投资;五、港口工程开发、建设及咨询;六、海上油污、水回收处理、环境检测及油类分析、咨询业务;七、信息产品开发及销售、信息咨询及技术服务,信息工程的开发建设及相关业务;八、其他与港口建设经营有关部门的业务。
2、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主要股东: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实际控制人: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港务控股经审计的总资产为45,994,930,231.05元,净资产为14,318,002,570.55元,2021年度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52,604,282,265.87元,净利润为532,340,654.39元。
截至2022年9月30日,港务控股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50,241,735,016.07元,净资产为15,635,288,552.53元,2022年前三季度主营业务收入为39,706,325,008.28元,净利润为449,914,243.72元。
4、与本公司的关系: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5、港务控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港务控股2022-2023年度拟向公司及下属成员企业提供借款本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借款金额在总额度内可于有效期内循环使用,利率不高于公司向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或费率水平。本次借款无需本公司及下属成员企业提供担保,单笔借款的额度、期限和具体利率将在上述范围内,由本公司或下属成员企业与港务控股根据实际情况商议确定。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港务控股向公司及下属成员企业提供借款,有利于缓解公司及下属成员企业资金需求,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推动业务发展,可以更好地保证上市公司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初至2022年10月31日,公司与港务控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17,234.19万元(其中向港务控股借款发生额15,000万元,借款余额13,500万元,借款利息190.87万元)。
六、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先认可本次关联交易,并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参见2022年11月17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向间接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合规,关联交易定价反映了市场定价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向间接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间接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4、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6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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