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宝贤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古少明、古少波、古朴、古少扬、吴玉琼(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及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其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减少。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9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宝贤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古少明、古少波、古朴、古少扬、吴玉琼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股份减持及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圳市宝贤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贤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宝贤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古少明、古少波、古朴、古少扬、吴玉琼(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及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其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减少。
自2020年1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209,986,21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341,296,921股)的15.6555%;本次权益变动后,截至2022年11月1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161,564,57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516,248,693股)的10.6555%。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权益变动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5%,现将有关情况提示如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主动减持公司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11月23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的方式主动减持公司股份25,505,741股,变动比例为1.9016%,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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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被动减持公司股份情况
因存在被动减持情形,宝贤投资于2022年7月26日至2022年11月1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被动减持公司股份22,915,902股,变动比例为1.5114%,具体情况如下:
■
(三)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被动稀释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68号)核准,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1名特定对象发行174,951,772股人民币普通股,公司总股本由发行前的1,341,296,921股增加至发行后的1,516,248,693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导致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动稀释1.5870%。
综上,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数由209,986,216股减少至161,564,573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15.6555%减少至10.6555%,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累计减少5%。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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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说明
1、宝贤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宝贤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后续持股变动情况,并督促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权益变动的报告义务,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0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8,276.5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18%。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7,186.13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1,090.45万元,具体情况请详见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同时,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诉讼、仲裁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起诉书、仲裁申请书、受理(应诉)通知书或者传票;
2、调解书、判决书或者裁决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9日
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
注:1、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外,本表仅列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涉案金额达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案件;
2、除上述列表所示案件及已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其他诉讼、仲裁案件共124件(均为人民币1,000万元以下案件),合计金额为人民币14,567.01万元。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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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真实性原则:披露的信息应当如实反映客观情况,不得有虚假记载和不实陈述;2.准确性原则:披露的信息应当使用明确、贴切的语言和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文字;3.完整性原则:披露的信息应当内容完整、格式符合规定要求,不得有...股票入门 2024-10-15 14:38:10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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