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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西安擎川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进展公告

《西安擎川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已于2019年7月完成签署,基金规模于2019年11月由1亿元人民币增至1.4亿元人民币,于2020年5月30日由1.4亿人民币变更至1.5亿人民币。西安擎川已完成工商登记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备案规模为1.5亿,全体合伙人均已完成出资。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编号:2022-050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西安擎川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出资3,000万元人民币入股西安擎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西安擎川”),持有其20%份额。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6月22日、2019年7月21日、2019年11月30日、2021年12月18号和2022年7月1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19-025)、《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进展公告》(编号:2019-030)、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进展公告》(编号:2019-047)、《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金的进展暨投资东证唐德、青岛芯行壹和福建宜德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编号:2021-060)和《关于投资的海宁擎川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西安擎川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进展公告》(编号:2022-029)。

2、对外投资协议签署及出资进展

《西安擎川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已于2019年7月完成签署,基金规模于2019年11月由1亿元人民币增至1.4亿元人民币,于2020年5月30日由1.4亿人民币变更至1.5亿人民币。西安擎川已完成工商登记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备案规模为1.5亿,全体合伙人均已完成出资。

3、对外投资历史变更情况

西安擎川基金规模于2019年11月由1亿元人民币增至1.4亿元人民币,于2020年5月30日由1.4亿人民币变更至1.5亿人民币,有限合伙人费禹铭先生认缴出资额从4,900万人民币变更至5,900万人民币。2021年2月7号,西安擎川有限合伙人由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费禹铭、孙建成、钱虹良、金璟变更为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虹川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8号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金的进展暨投资东证唐德、青岛芯行壹和福建宜德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编号:2021-060)。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西安擎川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的约定,西安擎川于近日召开全体合伙人会议,经表决,全体合伙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按出资比例向全体合伙人分配退出收益合计44,093,962.94元,其中公司按比例收到的退出收益为8,818,792.59元。

2、按出资比例向全体合伙人预付减资款6,362,430.00元,其中公司按比例收到减资款1,272,490.00元。全体合伙人出资比例及对应减资款如下表: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上述款项。西安擎川减资事项尚未完成工商变更,除上述内容外,西安擎川无其他变更。

三、风险提示

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因决策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基金后续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要求,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告编号:2022-051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2022年11月22日及11月23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书面发函查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2022年11月22日及11月23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经营环境与前期披露的信息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书面询证,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24日

●上网公告文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书面回函

●报备文件

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询证函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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